2018年海南省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11月19日)

  

2018年海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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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南省民政厅招聘公告(13人)已发布。 报名时间:11月19日8:00至11月30日16:00。 注册邮箱:详见官网。 建议考生加入海南省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备考、答疑。 中公教育为您提供公立院校笔试资料、报名指导等信息服务,让学生避免浪费学习,备考。 海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专门整理了本公告的相关信息。 以下为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和《海南“广聚四方英才”事业单位招聘会公开招聘计划》,海南省民政厅决定公开招聘海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自费工作人员5名,海南省全国养老机构,该院财务预算管理人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招聘符合相关岗位要求的人员。 其中,报考者报到时须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其他证书。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和资格;

六、聘任培训、定向人员和在岗人员,必须征得原培训、定向单位或者工作单位的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和政治纪律的;

5、应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规避海南省《海南省管理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规定而处于停考期间的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申请人可登录海南省民政厅网站(详见官网)下载《海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申请表》(详见附件2) ,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将填好的申请表发送至海南省民政厅组织人事处邮箱:具体见官网。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8:00至2018年11月30日16:00。

3、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的信息应真实、准确。 申请人因信息不完整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只能选择申请一个职位。 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登记表上张贴的照片应符合登记表上列出的要求。 报名后,应聘者应关注海南省民政厅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及相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1、报名完成后,海南省民政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合格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方可进行考试。 若未达到比例,则相应减少计划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海南省民政厅网站公示,并发放准考证。 考生应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签署《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在报名表上签字,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问题。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申请的相关情形等。

(三)组织考试

报名截止后三个月内,海南省民政厅招聘领导小组将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委托有资质的社会考试机构具体实施。

1.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以海南省民政厅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 考试内容主要以实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 笔试结束后,海南省民政厅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实际成绩划定笔试及格线。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人员中,按照不低于1:2、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成绩相同的末位者将同时入围面试。 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员确定。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和面试入围候选人在海南省民政厅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按100分制进行,当场评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才有资格进入考察。 面试前,海南省民政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审核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不符合报名资格或主动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 经海南省民政厅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同等职位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笔试合格线以上)从低到低进行排名。 依次补充。 如果自愿放弃,必须提交自愿放弃声明,写明所申请的职位、放弃原因等,并签字。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共有 7 名面试官。

面试时间、地点等要求将通过海南省民政厅网站另行通知。

3.综合分数计算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将总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结果将在海南省民政厅网站公布。

(四)检查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低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 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最高者入围。

2、考试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

3、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检查、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取消检查资格。 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海南省民政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从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总分最低的顺序递补。 如果自愿放弃,必须提交自愿放弃声明,写明所申请的职位、放弃原因等,并签字。

5、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复审部门。 以复审结果为准。

(五)公告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于7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民政厅网站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争议,由海南省民政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报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安全及时。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者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录用。

(六)就业情况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单》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单位发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档。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严格遵守严格的保密纪律,考试试题、检查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不得泄露; 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公正、正派,不得隐瞒、歪曲事实; 申请人不得有欺诈或作弊行为; 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将被取消资格。 对已录用的,一经核实,立即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海南省民政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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