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招聘12人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招聘在职员工11名(北京常住),大学毕业生1名(北京籍)。 具体岗位描述及人数详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表1)。

三、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信息表资格、能力要求的2022年在职人员或应届毕业生(不含迎新生、委托训练生、军队院校毕业生)。 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根据相关岗位实际聘用情况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申请者年龄限制不超过45周岁,应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北京市有常住户口;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守纪律、法律,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 应届毕业生应按期取得学位证书和2022届毕业生注册证书;

(五)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

(6)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语言及书面表达能力;

(7) 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八)身心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心素质;

(九)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等纪律处分的;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 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在国家法定考试和各级公职人员录用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反考试和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入职后形成回避关系的,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处级以上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人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直属单位司处级以上(含退休三年内的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关系;

6、就业后存在利益冲突的,配偶、直系血亲等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相关企业,且从事的工作和业务范围有与所申请职位有直接对应关系和利害关系;

7、其他不宜录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申请人点击:8090/zxbm/进行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24:00。

2、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核。 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后,将在我中心网站上予以公布。 未成功申请者将不会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在笔试前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核实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社会从业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簿、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下载打印《招聘人员登记表》。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簿、2寸免冠彩色照片、学生证、学位证书(已取得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成绩单、英语及计算机水平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下载打印《招聘人员登记表》。

上述材料除照片外,还需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发放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发现应聘者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有错误、遗漏、上传信息不完整、不清楚、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可视为资格审查通过。尚未通过。

防范措施:

报考人员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时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或不一致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申请人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和学位。 已获得境外(境外)学历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时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境外学生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岗位合格报名人数与岗位空缺比例达到5:1以上方可组织考试。 未达到考试开放比例的,将研究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具体情况按规定予以公告。

(二)考试

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考试地点在北京。 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收到考试通知后,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备是否参加考试,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供健康绿码照片、COVID-19疫苗接种证明或COVID-19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试前 14 天内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 COVID-19 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需提供《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绿码》。 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教程、复习大纲或复习材料。 任何有针对性的社会考前培训和辅导活动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按要求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笔试为封闭式考试。 考试期间,必须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中途离开考场。

笔试内容主要涵盖岗位所需的常识、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笔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应在60分以上。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应面试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应聘人员。 与最后排名相同的人都可以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的候选人名单将在我中心网站上公布。 未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表达和沟通能力、适应能力、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访谈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访谈。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必要时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当调整考试方式。 调整情况将在我中心网站另行公告。

3、总分评价。

总分为100分。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 若总成绩相同,则选择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

(三)检查和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考生。 考试总分第一的考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对总分第二的考生进行考察,但不再进行更换。 考察前自愿放弃资格的,不列入人员排名。

检查采取工作能力调查、个别约谈、档案审查等形式,检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操守、廉洁自律、诚信记录以及职业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 ,以及与所申请职位相关的职位的适合性。 将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程度,以确定是否录用。 考察时将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自检查通知之日起20日内不能配合完成检查的,视为检查不合格,不再录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中心在定点医院组织。 自体检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能取得指定医院合格体检报告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再录用。

只有检查和体检结果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步。

(四)就业及福利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申请在中央及国家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评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如无异议,则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境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政策享受相应工资福利。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布的职位学历要求为应聘者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大学毕业生以应聘者获得的最高学历申请)。 专业目录主要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和《研究生招生学科及专业代码书》(教育部) [2018]4号)。 专业相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申请人可与我中心联系确认其注册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证件、证件等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严格遵守考试相关纪律。 如有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任职资格,或者终止聘用合同。

(三)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告知回避和利益冲突情况。 故意隐瞒上述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任职资格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标签:应聘   招聘   聘用   资格   笔试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94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