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迪庆州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3人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 经研究,迪庆州计划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2、招聘计划及人数

2023年,迪庆州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3人(其中定向招聘10人),其中州级49人、香格里拉市164人、德钦县110人、维西县70人。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迪庆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清单》(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普通职务

凡符合该职位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的人员均可应聘。

(2) 目标职位

1、定向招聘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须已完成基层服务年限并考核合格。 服务基层的人员包括:县级及以下单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简称特岗教师)、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的大学生项目人员(简称“三支一托”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简称西部志愿者)。 其中,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按照团中央或团省委下达的计划派遣并持有团中央签署的服务证书的人员或团省委。 各高校自行派出的人员不属于基层服务项目。 人员。

2、定向选拔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2020年3月前(含本月,下同)担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主任村(居)委会,一直任职至今。 仍在值班的村(社区)“两委”主要职务; 2018年3月起连续三年担任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并现任在职或村监委会主任的村(社区)副职务。 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3、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仅限于四级残疾的肢体残疾、听力残疾或视力残疾人员(侏儒症除外)。 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定向招收退役军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服役满2年(含)以上,且于2023年3月(含本月)前正常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 (二)资格审查时安置须提供县(市)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审查表》)。

5、定向招聘军人家属岗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驻迪拜现役军人失业家属; (二)2020年前由现役干部转为文职人员并经批准入伍的驻迪拜军队失业家属。 (三)上述军人服役顺序和实际工作地点须在迪庆州境内,并经旅(团)级以上政治工作机构批准其家属随军(须档案中的正式军事随行文件和军事随行批准报告表,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 (四)军属限于配偶并已办理迪庆落户手续(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 随军失业家属是指在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含试用期内)。

六、申请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军人家属并通过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考核的申请人,须填写《定向招聘申请人身份审核表》 (附件2)

4. 候选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要求在18岁至35岁之间。 博士生、军人家属、优秀村(社区)干部年龄要求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海外(海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海外(海外)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治纪律处分尚未期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受过刑事处罚尚未届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

2、2023年5月前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录用的人员;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现役军人。

3、吸毒人员和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2018年以来在公务员录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严重违纪的人员。

5、入职后形成回避关系。

6、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毕业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的。

7、2023年3月27日后辞职、解聘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3年,迪庆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将通过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进行。

(一)报名方式

注册在网上进行。 申请人可登录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登记:

登录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在“通知公告”栏输入招聘公告→点击“公开招聘报名及准考证打印门户”链接进入报名界面,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到报名系统提示→上传近期清晰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付款成功。

(二)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至2023年4月1日18:00;

2、审核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至2023年4月2日18:00;

3、付款时间:

2023年3月29日9:00至2023年4月3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5月1日9:00至2023年5月7日10:30。

5、笔试时间:

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是连续进行的,考试期间没有间断。

(三)注册资格初审

1、注册资格初审采取机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申请人提交报名信息前必须仔细核对,确保信息正确。 若提交的注册信息不准确或不真实,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考试,招聘单位编制招聘岗位,参照《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由教育主管部门颁发。 《学科目录》,参照职业教育、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等设置岗位条件。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的专业名称和所修课程,结合岗位要求,确定应聘者的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招聘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相关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并解释。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应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关学历和学位证书。

5、在满足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科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需要学士学位的岗位,高级工科班毕业生可报考需要大专学历的岗位。

6、多个学历证书之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即只查一张学历证书); 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全称为准。 与学位证书无关,不能被学校使用。 具有单独辅修专业证书的专业视为所学专业。

7、如对学生籍贯或户籍要求有限制的,以户籍认定为准。 户口登记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原籍地迪庆州的2023届毕业生户口登记截止时间为资格审查前。

8、科目、专业不在选考参考目录内,但与岗位要求相似的应聘者,可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考资格(联系方式见:迪庆州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人员职位表)。

9、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 2023年3月28日9:00至2023年4月1日18:00期间,未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申请其他职位。 、2023年4月1日18:00后,不能再申请其他职位。 为防止申请失误,建议应聘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尤其是需要人工审核的职位(如应聘者专业及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职位),建议应聘者提交申请)按照申请提交时限和审核时间表及时办理,并及时查看注册审核结果。

(4)网上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1、资格预审通过后,申请人须于2023年4月3日24: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展厅制定的事业单位申请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缴纳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

2、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纳费用的申请人于2023年5月1日9:00至2023年5月7日10: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要求

1、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2、本次考试不设录取比例。

3、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注册在网上进行。 网上报名期间不审核原始材料。 资格审查时将提交申请所需材料原件进行审查。 申请人必须诚信注册。 报名时,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和材料。 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必须按照毕业证书上专业全称填写。 因申请人信息不全或者不正确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

6. 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果将在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的通知和工作动态栏目予以公布。

三、本次笔试范围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科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业类(B类)、自然科学专业类(C类C)、教师类(D类(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 )、医疗保健(E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学岗位、护理岗位、医疗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各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测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应聘者诚信承诺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毕业证书、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该职位笔试成绩首次高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资格审查、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相关要求请参见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

(三)访谈(或实施)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收人数与有效推荐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2的职位,以1:2比例应聘者的最低笔试成绩(含加分)作为最低控制分数笔试线(即第一次笔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如果有第一次笔试的话,如果最低分的人弃权,则以第一次笔试的最低控制分数为准)。

2.确定访谈对象

(一)参加笔试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1,且笔试成绩(含加分)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控制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高分择优录取。 按照最低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或实施)的人数与应聘人数,确定各岗位面试(或实施)的人选(若总人数笔试成绩含加分,最终确定面试(或实施)人选(其中之一为面试官)。

(二)参加笔试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为1:1或小于1:1的,笔试成绩(含加分)必须达到或超过最低控制分数线(包括最低控制分数线)才可以进入面试。

3、面试(或实践)考试采取实践技能操作、专业化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并按百分制计算。

4、面试(或实施)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国家级业务部门)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保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或实施)暂行办法》迪庆州《关于迪庆州人社﹝2004﹞14号》文件提出具体约谈(或实施)方案,经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督导组的督导。 面试时,应聘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供审核。 不能出示或审核不通过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5、参加面试(或实施)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笔试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7天向国家、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

(四)笔试加分

1、境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5个少数民族考生笔试加5分。 (只有迪庆州户籍的申请人才能享受积分政策)。

2、根据《迪庆州优秀青年运动员晋升就业暂行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21号)。 符合运动员加分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经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审核认证的比赛日程、成绩簿、获奖证书等证明原件。 证件须于5月19日17:00前提交。 到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 奖励积分仅加至一项,且奖励积分不累积。 奖励积分是根据最高的项目计算的。

7. 分数计算及相关要求

笔试总成绩=笔试试卷成绩+笔试加分。

(1)综合结果: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3×50%+面试成绩×50%;

(二)同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2的,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得分从高到低。 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总成绩最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总成绩最高者为体检人员)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最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面试成绩均并列的,重新组织面试与该职位相关的人)。

(三)同岗位应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2的,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体检报考人数按按1:1确定。 若招收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1,若总成绩并列:2,则确定笔试总成绩最高者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并列的,以“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最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职业资质”成绩并列的话“考试”、“综合应用能力”与面试均并列,对并列者重新组织面试)。

8. 体检

(一)体检由国家和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力资源部[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专项体检标准的通知》) 《公务员录用(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通知》《关于考试录用体检的通知》(人社部)执行安监发[2012]65号)等规定。

(二)必须进行身体检查,筛查吸毒人员。 吸毒人员一经确认,将不再录用。

(三)孕妇处于妊娠分娩期的,经医院确认后,可申请推迟体检,待分娩或终止妊娠后再申请体检。

(四)招聘单位和申请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当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试申请。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实行回避规定。 体检人员与体检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申请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体检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 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 应聘者将按照面试者中得分最高到最低的顺序进行填补。

9. 检查

(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工局[2013]2号)进行。 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包括考察应聘者的品德、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心理素质、自律意识、学习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申请人的档案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资格,提供的申请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查询失信、违法行为记录对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进行司法审核,有性侵、虐待、拐卖、暴力、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予录用。

(二)未通过考察或者主动放弃考察的,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10. 就业

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选,将在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成立由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同时成立由相关领导机构和部门人员组成的督导组,负责招聘工作。 监督; 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考生弄虚作假或者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考试规定给予处罚; 违反法律规定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仔细阅读公告、岗位条件、应试承诺书及相关政策,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招聘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时,应聘者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遵守回避规定。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条例[2019]1号)执行。

(四)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次招聘工作将由考试督导组全程监督。

十二、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相关信息通过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 )向社会公开。 因检查其他渠道信息不正确而导致申请错误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自公告之日起至正式报名之日起,招聘计划岗位名单将略有调整。 请应聘者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招聘计划职位列表,对比职位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

(三)申请人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 若注册信息与申请人持有的证明材料不符,将被视为申请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由此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其他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有关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 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而导致注册错误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触犯刑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再次提醒您: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报考人员务必诚信参考。 否则,不仅会影响申请人的考试成绩,还会影响申请人的诚信。 文件。

本公告由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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