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先后顺序)
(一)笔试。满分100分,采取机考方式,题目随机抽取,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和规章制度常识,及格线为60分。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男子1000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满分100分,达标线为35分。
(三)体检。依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体能成绩占40%)高低,分别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主要审查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依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确定聘用名单并公示。考生经考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