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3、品行良好,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年龄和身体条件,能够正常工作;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特别是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专业技术人员。
7、该职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详情请参阅《黄州区卫生系统急需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名单》(以下简称《招聘岗位名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受党纪、政治纪律或者刑事处罚,正在处分(处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司法调查的;
3、接受审计;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5、现役军人和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申请的;
7、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物品不予受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
《黄州区卫生系统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拟于2020年2月29日在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应核对岗位条件,填写《黄州区卫生系统疫情防控紧急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表》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20年3月2日8:00-17:30。
2、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3月3日,区卫生局、区总医院组织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网上报名进行审核。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及时电话确认,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及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四)报名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诚信申请。 应聘者须参照《岗位表》申请资格要求,填写并提供材料(考察时提供),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注册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 请勿为了方便联系而随意更改电话号码。
3.关于申请截止日期。 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年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20年2月29日(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指1979年2月29日以后出生的,以此类推); 工作经验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9日;
4、关于岗位所需专业。 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一览表》。
5、关于工作经历。 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应聘者,在考察时须提供该岗位的有效工作经历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支付证明等)。
报考人数应大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 少于招聘岗位数的,应当减少招聘岗位数。
4、网上面试、考察、招聘
(一)面试时间。 2020 年 3 月 4 日。
(二)访谈内容和方式。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以及应聘者的政治道德和思想品质。 面试将通过网络答辩和电话交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人员的确定。 所有申请人都将接受面试。 考官将综合评价应聘者的面试表现,并根据招聘岗位1:1确定面试人选。
(四)确定考察对象。 经招聘单位通知立即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人员,拒绝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检查。 将被检查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表现作为检查的依据。 检查周期原则上不少于20天。 检查期结束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总医院将拟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布。 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招聘单位将直接录用。
(六)事后备案。 疫情结束后,录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录用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将相关信息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重新办理就业证明登记手续。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办理就业证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
(一)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招聘公告由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州区卫生局、黄州区总医院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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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州区卫生系统急需招聘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 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黄州区卫生系统急需补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 报名表.doc
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