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宪法》中关于国务院的规定-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公共基础知识热点等精彩内容。今日为大家带来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宪法》中关于国务院的规定。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还包含:政治知识,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国家机关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常考考点,但我国的国家机关种类较多,各自职能也不相同,不同的国家机关在考试中所考查的知识点也有所不同。国务院的考点内容虽不多但重要,其内容偏识记性。我们可以在学习的过程中与全人大、全人常对比学习。笔者建议考生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一是性质;二是组成和任期;三是重要职权。下面笔者将从这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性质上

国务院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就是全人大的执行机关;国务院还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对外而言,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内而言,它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也就是政府中的老大。可见,国务院的地位还是很重要的!此知识点考查简单,考到的概率较高,考察方式主要是单选,容易忽略的就是执行机关这个性质,大家识记即可。

(二)组成与任期上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一共有七类,还是不少的,但是本部分不是重要考点;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也就是每届任期五年。但是,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可与全人常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人员一起掌握。

(二)重要职权

此部分是国务院中最易考查到的也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内容不是很多,建议与全人大、全人常对比掌握。

1.立法权。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行政法规也是法理学法的渊源中学习时强调的一个重点,这里也是重要考点,一般考查单选,但比较简单,识记即可。

2.重大事项决定权。 在全人大、全人常职权中也有重大事项决定权,在这里可以对比掌握!这部分的学习其实比较简单,大家找出三个关键词区域划分、建置、紧急状态,再对应看级别就行,建置、紧急状态可以与前面学过的全人大、全人常对比。建置有设立、更名、撤销三层意思。省级包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级包含设区的市、自治州。

(1)区域划分。区域划分在之前的国家机关中没提过,是个新词,所以做题的技巧是大家看到这个词,首先考虑国务院。但是学法律要严谨,大家要牢记,国务院有权批准省、市、县三级的区域划分。这一块考查比较简单,一般是选择题或判断题,掌握清楚即可。

(2)建置。这个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在全人大的职权中也曾出现过,全人大批准省级建置。国务院比全人大地位低,所以国务院批准建置的级别也是低于全人大的,国务院批准市、县两级的建置!这部分大家需要理解并记忆,需与全人大的建置对比掌握!这部分主要是单选或判断的考查。

(3)紧急状态。 我们已经在全人常的职权中讲过,全人常决定全国或者全省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比全人常地位低,所以国务院决定进入紧急状态的范围也要小于全人常的,国务院决定省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这部分大家需要理解并记忆,要与全人常的决定进入紧急状态的范围对比掌握!这部分主要是单选或判断的考查。

以上三点是国务院常考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大家注意与全人大、全人常对比掌握。

以上就是国务院在事业单位考试中经常涉及的考点,每一块知识点如何考查已经表明,需要大家花点时间准确记忆!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做一道题目感受一下国务院考情吧!

【试题练习】(多选)下列有关国务院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国务院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B. 国务院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C. 国务院有权批准省的建置

D. 国务院有权批准省的区域划分

【中公答案】AD。解析: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故A项表述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故B项表述错误;全人大批准省级建置,国务院批准市、县两级的建置。故C项表述错误;国务院有权批准省、市、县三级的区域划分。故D项表述正确。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D。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736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