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襄阳市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43名考试考什么内容

  

考试办法
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测试与报考学科岗位相关的教学专业知识以及教科研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4、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8年8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协议或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或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按照笔试成绩加分公告时间要求到襄阳市教育局人事科(襄阳市襄城区运动路93号5楼1507房间)办理笔试加分手续,未按公告要求按时申请加分的,视为放弃加分。
5、笔试成绩在襄阳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只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的免笔试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资格复审公告由市教育局在市教育局、招聘学校网站发布。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学校和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把关,并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招聘学校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负责通知。
3、面试开始前,襄阳市教育局在本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教学能力、教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说课、讲课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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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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