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采取笔试、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综合类重点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执纪监督审查类重点测试考生业务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谈。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都参加面谈。重点测试报考者履职所必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谈总分为100分,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面谈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