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现场面试考官应达5人以上,其中本单位考官不得超过半数,外单位考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选派。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教育系统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口述)与试教相结合的方式;卫生系统及世行办职位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口述)的方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现场面试考官应达5人以上,其中本单位考官不得超过半数,外单位考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选派。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教育系统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口述)与试教相结合的方式;卫生系统及世行办职位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口述)的方式。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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