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练习(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战略之技巧点睛)

  

今天事业单位考试题库网(luzai.cn)给各位分享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练习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战略之技巧点睛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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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练习》,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中,法律一向是必考知识点。包括法理、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等相关内容。本篇就通过一些题目,帮大家回顾一些易考点。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是因为( )。

A.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B.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的问题

C.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D.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

1.【答案】D。解析: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因为它是母法,一切普通法律的制定实施必须以宪法为基础。故本题答案选D。

2.数罪并罚时,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型的,附加刑( )。

A.无须执行 B.可以不执行 C.可以执行 D.仍须执行

2.【答案】D。解析: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故本题答案选D。

3.(多选)公民的政治权利主要是指( )。

A.选举权 B.发言权 C.被选举权 D.著作权

3.【答案】AC。解析:公民的政治权利是指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政治自由是指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故本题答案选AC。

4.(多选)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 )。

A.罪刑法定原则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罪刑相当原则 D.刑法个别化原则

4.【答案】ABC。解析: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故本题答案选ABC。

5.小刚发现妻子小梅刚生下的孩子有缺陷后,就把孩子扔到河里淹死了,小刚犯有(  )。

A.过失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 C.虐待罪 D.遗弃罪

5.【答案】B。解析:虐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而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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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复习战略之技巧点睛》,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很多参加过事业单位考试的同学们反映,每次考试中都会出现一些考题明显是超出考试大纲范围的,这让大家很是为难,甚至有时候会让我们自乱阵脚不知如何备考。其实这种超纲现象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我们事业单位考试的特点就是知识涵盖面非常广,考察大家的综合素质,所以每次考试中都会有2%左右的超纲部分,大家不用过于担心,按照既有的计划一步一个脚印的复习即可。那么在考场上面对这些超纲题目或者有时候在考场上遇到一些根本不知道如何下手的题目应该如何应对呢?真的如江湖传言一样“三长一短选最短,三短一长选最长,实在不会就选C吗?”那么今天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些考场上的做题技巧,帮助大家提高做题的正确率。

一、关键词法

有些题目的题干中会给我们一些关键的提示性词语,帮助我们选出正确答案,比如反义词、递进词,转折词等,大家在做题时应该学会观察题干,不仅会做题,还要巧做题。例如下面这道题目: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这两句诗包含的哲学道理是( )。

A.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B.事物是本质和现象的统一

C.事物的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D.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是事物发展的总趋势

这道题目中出现了这样一些词语,“沉舟”与“千帆”,“病树”与“春木”,“新叶”与“陈叶”,“前波”与“后波”,通过观察我们会发现,这些词语都是一个新事物代替了另外一个旧事物,因此这道题目的答案就是D项“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是事物发展的总趋势”。

二、组合型选择题做题技巧

在公共基础知识法律考题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组合型的题目,这类考题中的选项一般是这样的: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这时候我们做题时可以先审查题干中①②③④的表述是否正确,如果①②③④的表述中有错误的说法,那么这道题目的答案其实也就出来了。

三、判断题以及判断型选择题的做题技巧

所谓判断题就是给我们一句话,让我们判断其正误。所谓判断型选择题,一般提问为“以下说法正确的/错误的是哪一项”,对于法律中的判断题,大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否定词,比如,“根据《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和未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这道题目中的否定词“未”就是本题的关键。

2.和日期,年龄有关的关键词,比如,“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道题目中的日期性词语“30日”就是本题说法错误的原因,行政复议期限应该为60日。

3.绝对性的词语,比如,“凡事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题干中一些表述非常绝对化的词语,比如“凡事...都...”,“只有...才...”,“只要...就...”,“所有”,“一切”,“都”等表述通常情况下都是错误的。

那么在事业单位备考中类似这样的做题方法还有很多,比如无中生有法、类比推理法、联想法、排除法、反例法等等,大家在复习的过程中应该巧用做题办法,从而提高做题的正确率。最后祝愿大家考试顺利,“事业”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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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为方便考生备考2016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公共基础知识学习方法》,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近来,事业单位的课程还是应接不暇,许多学员心中正烦愁如何学好这个“大杂烩”的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研究与根据近年来的授课经验加以总结,方便学员更好的掌握相应知识。下边列出几种如何学好公共基础知识的方法。

对比学习法,这个是针对在同一范畴内,有相似特点的知识而来的,比如,在唯心主义里,分为主观唯心和客观唯心两种,那我们知道唯心主义是不承认物质是事物的性质,而认为精神决定物质,那主观唯心和客观唯心的区别在哪里呢,这样就可对比来看,找出其区别点,主观唯心是认为人的精神主宰世界,然而客观唯心认为客观精神主宰世界,比如神的精神。对比记忆的方法好处在于一次可以记住至少两个知识点,并且做题时不容易把相近的概念混淆。

联想记忆法,根据一个知识点,扩散引出多个知识点及其应用。比如,可见光经折射可分为红橙黄绿蓝靛紫七种颜色的光,而它们波长频率都是不同的,其中红光波长最长,频率最小,而紫光波长最短,频率最大。那么可以多联想应用一下,比如彩虹形成的原因,其实这就是阳光经过小水滴时,由于波长不同,经过折射而形成的。再如,天空呈蓝色的原因,就是蓝紫光由于波长最短,所以经过空气分子时,最容易被散射开来。又如,红绿灯中为什么用红灯作为停灯,是因为红光波长最长,即使在雾天雨天也不容易被散射开来,穿透力比较强。联想记忆法的好处在于,理解了,能做到举一反三。

线索记忆法:这主要是使用一条线索将要掌握的知识穿插起来,比如近代史的记忆,完全可以由两条主线穿插起来,一条是侵略史的线,一条是反抗史的线,侵略史主要由那几次主要的战争贯穿,比如最早的鸦片战争,然后第二次鸦片战争,甲午中日战争以及八国联军侵华。反抗史哪个阶级受压迫深哪个阶级就往往先起来进行反抗,先是农民阶级,之后是地主阶级进行自救,再之后,资产阶级改良派,资产阶级革命派,再后来就是无产阶级了。线索记忆法的好处,在于一条线让你加深记忆,同时也加深了理解,在背景清楚的情况下去解题,率更高。

这些都是教育研究与在授课中总结出来的比较适用的方法,希望对学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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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刑法备考策略》,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2016年已经远去,2017公职类考试已经拉开帷幕,今天我们从两个方面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之刑法的备考策略。

一、考试范围

刑法部分总的来说,包括两大部分,刑法总则和分论。总则部分是整个刑法的基础,主要针对犯罪和刑罚的共性的阐释,比如说犯罪的特征和犯罪构成要件等,这些是贯穿整个刑法始终的理论。分则就是十章具体的罪名,比如说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第四、第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

其中总则是重点,分则出题较少。因此在复习的过程中,要做到有的放矢,合理分配自己的复习时间,多花精力给总则,兼顾分则。总则部分重点知识包括刑法的适用范围、犯罪构成要件中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犯罪未完成形态和五大主刑、四大附加刑。分则相对来说,考的比较频繁的是一些常见的犯罪和这几年新增的罪名,包括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盗窃罪、抢劫罪、抢夺罪等。除此之外,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也是考试比较青睐的部分。

二、复习方式

相比较公基时事政治、省情省貌这些记忆性要求高的知识点,刑法的学习重在理解,切忌死记硬背。虽说题目中可能会涉及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已满16周岁、犯罪未遂情况下,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这种需要记忆的部分,但是这只能应对难度较低的试题,而且这类题目对于考生而言难度并不大,稍加学习就能掌握。

但是要想在刑法部分不失分,甚至和别人拉开分数,那就需要彻底吃透重点知识的概念和特征,最后能够应用所学理论分析案例。比如说,“胡某因为男友张某对她不忠而心生恨意,决定杀了张某。一日,胡某把张某引到家中将毒药掺入酸奶让其喝下。张某昏迷之际,胡某离家到附近湖边准备自杀。徘徊之际,胡某心生悔意,跑回家中救张某,发现张某已被家人送往医院,并脱离生命危险。此案例中,对胡某应该如何来处罚?是应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还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这种类型的题目,难度相对要高一些,首先需要界定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中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与联系,然后再来判断如何处罚就会容易得多。因此,建议广大考生在这部分学习中,要善于思考问题,然后巧妙利用对比、总结等方法来区别各个不同的知识点,这样才能保证答案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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