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备考知识点——新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备考知识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历史使命)

  

今天事业单位考试题库网(luzai.cn)给各位分享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备考知识点——新公务员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备考知识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历史使命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备考知识点——新公务员法

2、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备考知识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历史使命

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备考知识点——无因管理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备考知识点——新公务员法 ♂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备考知识点——新公务员法

【导读】

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备考知识点——新公务员法》,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各位同学,今年6月1日生效了《新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管理更加的规范有序,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一般新法都会是出题的热门考点,所以对于新法中的亮点我们也要清楚了解,接下来就带着各位考生看看今年的新公务员法有哪些值得我们关注的知识吧。

一、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

对于各位想进公务员或者已经在公务员系统的来说,这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改变,改造非领导职务为职级,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并且职级与公务员的待遇也是直接挂钩的,大家都知道公务员系统的人数是非常庞大的,但是实际上能当上领导职务的,像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等等职务的,其实是非常的少的,因为领导的职位就那么多,其实也可以说是在公务员系统中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当上了领导,其实绝大部分的是属于基层的工作人员,所以其实这样会大大降低大家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在领导非领导的这些称呼中也感觉非领导不是特别合适,所以这次改了职级之后,取消了办事员,取消之前的副巡视员、副调研员等,改成了一二级这样的级别,并且由于级别跟工资待遇都会挂钩,所以这样也会大大激发各位基层工作者的积极性,即使你不是领导,但是也会有不错的待遇。

二、完善录用条件

之前在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主要是两种人: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人;这两种人都是问题非常大的,是不可能进入公务员系统,今年修改之后新增了两种不得录用的情形,首先是被开除过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这种人是在政治上问题大,思想不端正的人,其次是被依法列为失信合惩戒对象的;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老赖,一个不讲诚信的人是无法进入公务员系统。所以要择优录取,选出最好的进入公务员系统。

三、调整交流制度

公务员经常会进行人员交流,进行学习和吸纳人才,之前公务员法中的交流有三种,一种是由外到内的叫调任,也就是将优秀的人员由非公务员系统调到公务员系统中;还有转任,也就是公务员系统中内部的交流,只是在不同的岗位和部门之间进行交流,再有就是挂职锻炼,不改变人事关系去挂职锻炼期满之后回原单位,这次修改把挂职锻炼删除,也就是说挂职锻炼不再作为一种交流方式,但是还是有挂职锻炼这个东西,主要是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

当然除了这些内容,今年的公务员法还有一些在考核、回避等等一些规定的小小改变,也让公务员法更加的符合我们的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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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政治知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备考知识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历史使命》,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十九大报告中讲到,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已经步入新时代,在面临新的时代背景下产生了新的使命。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是一个历史使命和四个伟大,这个知识点属于十九大时政考点,同时也属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内容,因此这个知识点在事业单位种属于常见考点。

一、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梦想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义无反顾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

二、实现伟大梦想的战略支撑

1、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

在实现伟大梦想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矛盾,有矛盾就有斗争。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全党要充分认识这场伟大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不断夺取伟大斗争新胜利。

2、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建设伟大工程

这个伟大工程就是我们党正在深入推进的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坚定党性原则,勇于直面问题,敢于刮骨疗毒,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

3、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推进伟大事业

这个伟大事业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

三、“四个伟大”的关系

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四、试题再现

1.(单选)“四个伟大”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 )。

A.“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

B.“经济建设”的伟大工程

C.伟大梦想

D.伟大事业

五、参考答案

1.【答案】A。解析: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故本题答案为A。

祝大家备考!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备考知识点——无因管理 ♂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备考知识点——无因管理

【导读】

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事业单位公共基础备考知识点——无因管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民法中债的发生原因有四种,合同、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我们今天一起学习一下其中相对比较简单的一种,也是考试常出题的一种——无因管理。

一、概念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他人管理的人,为本人。

【解读】概念中其实点出了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需要注意的是在无因管理中本人指的是被管理人。

二、构成要件

1.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解读】这其实就是“无因”的含义,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则不能成立无因管理。例如邻居家着火了,隔壁老王主动帮忙去灭火,这就满足无因的条件,因为没有帮邻居救火的义务。

2.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

【解读】这是强调需要具备管理意思,是构成无因管理的主观要件。第一,如果错把他人事务当成自己事务管理,则不满足此条件,不构成无因管理;第二,这里的谋利益可以是仅为他人谋利益或避免损失,也可以是避免他人利益受损的同时避免自己利益受损。

3.为他人管理事务

【解读】这是构成无因管理的客观要件。第一,如果误把自己的事务当成他人事务管理,不满足此条件;第二,这里的他人是指特定的人,例如冬天去大马路上扫雪这就不构成无因管理,没有特定的受益人。

三、法律效力

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表现在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即产生债的关系,管理人具有以下权利:

1.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

2.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所遭受的损失。

【解读】第一,无因管理不要求事情一定要做好做成,例如上面提到的帮忙给邻居家灭火的问题,只要有帮助灭火的行为即可要求邻居偿还必要费用及其利息、损失,不一定要将火扑灭;第二,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支付的费用不包含索要报酬。

四、典型例题

【例1】张三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只家养小狗,未见狗主人,为防止狗丢失,张三将小狗抱回家。本案中张三的行为是:

A.不当得利 B.无因管理 C.拾得遗失物 D.善意取得

【解析】答案:A。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提供服务的行为。本题中张三为他人利益考虑,为了防止小狗丢失,主动管理,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构成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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