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重点(法理学)(事业单位考试重要考点讲解-公共危机管理)

  

今天事业单位考试题库网(luzai.cn)给各位分享事业单位考试重点(法理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事业单位考试重要考点讲解-公共危机管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事业单位考试重点(法理学)

2、事业单位考试重要考点讲解-公共危机管理

3、事业单位考试重要考点讲解-公文的书面格式要素之标题

事业单位考试重点(法理学) ♂ 事业单位考试重点(法理学)

【导读】

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事业单位考试重点(法理学)》,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对于事业单位考试来说,考试内容较为庞大,内容体系较宽,考点自然也就显示多样化以及考点分散的特点。考试内容会涉及:法律、政治、经济、科技人文、生活常识、时政热点等。不少学员在备考之时都表示重点难以把握。对于法律知识体系,在事业单位考察之中,所占比重有所不同,所带来的备考方式和内容也不一样。今天我们就讲讲在事业单位笔试中法律考察常考点以及备考技巧:

一、法理学

法理学在事业单位笔试中所占比重较少,考点固定,常见考点为法律渊源以及法律关系。关于法律渊源考试之中会考察:法的渊源或者法的制定主体。对于法律关系的考察,考察方式较为灵活,不仅考察讲义原文,还会考察案例结合,判断是否为法律关系。

具体内容:

(一)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有哪些?

宪法:由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法律:本处所提的法律,是狭义概念范畴的,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两大种类。

行政法规:这是由国务院制定的,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由我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2015年立法法对于此进行了一部分的修改,具体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和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如海关总署等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这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民族自治法规:这是专门在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实施的,即在我国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实行,并且由当地的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例: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

A.基本法律 B.行政法规

C.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 D.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答案】D。

【解析】 A.基本法律包括宪法、民法,刑法等,这些法律只能由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制定、废除。常委会可在不违背立法原则的前提下修改(宪法除外)B.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政府 C.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修改、废除都是全国人民大表大会的职权 ,所以答案选D

(二)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是现实社会关系的主观形式。

特征:

1、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的社会关系

2、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三要素:

1、主休。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实际参加者, 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婚后形成了法律关系,甲和乙就是这一法律关系中的主体。

2、权利和义务。权利是指主体依法享有的权能或利益,义务是指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之后,作为卖方的甲有义务按时交货,有权利收取货款,作为买方的乙有权利要求甲按时提供货物,有义务按时支付货款。

3、客体。客体是指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精神财富。甲和乙签订买卖合同后,作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货物就是客体。

例: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关系的是

A.处于热恋中的恋人之间的关系

B.被告人聘请某律师作为代理人

C.某党支部书记杨某与支部其他党员的关系

D.某甲赌博输给某乙8000元钱,立下字据表示在3天内付清

【答案】B。

【解析】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A选项的恋人关系不受法律调整,B选项也是。D选项是非法行为,不受法律调整,故此本题答案为D。

备考技巧:首先对于法的渊源这一块的备考,讲义上所给的知识点要牢固记住,除了背诵记忆除外,主要是要把握细节知识点,在考试之中对于这一部分的知识点,考察较细。例如:设区的市人大及人常可以制定哪些法规,还有自制法规批准的问题等,这些考察的点都是比较细微的。因此,在一块的备考,建议大家在学习时结合历年题目,细心进行对比学习并且牢牢把握。然后是法律关系的备考,法律关系考察是结合案例,案例的判断较为简单,看一个关系是否为法律关系,看是否有法律规范调整为前提,有就是,没有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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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重要考点讲解-公共危机管理 ♂ 事业单位考试重要考点讲解-公共危机管理

【导读】

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重要考点讲解-公共危机管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中,此部分试题主要考察对于公共危机有关知识的记忆,在题目中往往都是直接考察,直接对知识点进行提问,很少涉及到案例,所以在学习时要注意理解正确、记忆准确、加强应用。

一、公共危机的含义

公共危机是严重威胁与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并引发社会混乱和公众恐慌,需要以政府为主的公共部门介入,运用公共权力、公共政策和公共资源紧急应对和处理的危险境况和非常事态。

考点提示:

1.公共危机严重威胁与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例如恐怖活动、地震、非典等都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2.引发社会混乱和公众恐慌,如非典发生时就引起社会恐慌,大量抢购板蓝根和醋,更有人趁机哄抬物件,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3.需要以政府为主的公共部门介入,要注意介入的主体不仅包括政府,更应该包括其他部门,如财政、公安、消防、工商等社会各部门共同处理,但所有部门应当以政府为主。

4.公共危机具有突发性和紧急性;高度不确定性;影响的社会性(公共性),决策的非程序化等特点。

二、公共危机的分类

1.按公共危机的诱因可以分成:外生型危机、内生型危机、内外双生型危机。

考点提示:

(1)外生型危机,一般是指一些自然灾害,比如地震、火山爆发、台风等。

(2)内生型危机,一般是指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一些公共危机事件,比如投毒、暴力恐怖事件。

(3)内外双生型危机由于各种因素引起的,比如泥石流,泥石流的发生原因有很多,如人为的环境被破坏,使林木减少,水土流失;加上暴雨的故天气外生原因,共同导致泥石流的发生。

2.按应急预案可以分成: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考点提示:

(1)自然实害:自然灾害是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主要包括水早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事故灾难是指具有灾难性后果的事故,是在人们生产、生活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由人的生产、生活活动引发的,违反人们意志的、迫使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并且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或环境污染的意外事件。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没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矿锅,工厂挑区污来河流

(3)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H4非典暴卡病毒

(4)社会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是指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损害的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三、公共危机的处理原则

1.时间性原则,也称迅速性测,是公共危机管理的第一原则。

2.效率性原则,公共危机蔓延速度很快,要求政府快速反应,有效动员社会资源。

3.协同性原则,参与危机应对的人员和力量来自各个方面,比如交通、医疗、通信、消防、食晶等,同致动作特别重要。

4.科学性原則,此垕則主要针对因工业技术面引起的灾害以及由自然灾害而造成危事件,如2016年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爆炸是由于化学品泄漏引发爆炸,必须由专业人员处置。

考点提示:

时间性原则是公共危机处置的最主要的原则,要把握住公共危机发生后的黄金72小时,尽快处理公共危机事件。

典型例题1:关于组织突发事件的处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以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B.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主动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势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款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但不能越级上报

C.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D.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答案】B

典型例题2: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中,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四级: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四级(一般),并用相应的颜色表示级别,其中黄色表示( )

A一级(特别严重)

B二级(严重)

C三级(较重)

D.四级(一般)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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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基公文备考《事业单位考试重要考点讲解-公文的书面格式要素之标题》,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事业单位考试涉及的学科有很多,其文也是必考部分之一,而且是比较重要的考察部分。在公文写作知识点中,公文格式要素是其中的高频考点也是重要考点,标题是格式中的一个重要知识点。大家在学习这一个板块的时候,要注意掌握标题的书写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为广大考生分析一些考点,帮助大家掌握考试考点及学习方法,助大家一举。

【讲解部分】

公文的书面格式要素之标题

公文标题是对公文主要内容、简要的概括和提示,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例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其中,“国务院”是发文机关名称,“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是事由,“通知”是文种。

公文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1.构成要素:发文机关名称+(关于)事由+(的)文种。具体要求主旨鲜明、重点突出、文字简洁、格式规范。

(1)事由:标题的关键部分,表述行文意图,一般用动宾短语表述

(2)文种:公文标题中最重要的要素,每一个文种都体现着一种严格的权限,不可混淆使用

(3)“文种”是不可省略的要素

2.书写格式: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用2号小标宋体字,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上下等长;上短下长(正梯形);上长下短(倒梯形);正梯式(宝塔);上下短中间长(梭子)

3.常见问题:

(1)种混用:请示、报告和函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和批准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答复审批事项

注意:请示与报告,请示与请求批准的函文种不可混用

(2)题不达意

事由不清、题意不准、表意不明等问题要避免。

(3)用词重叠

一个是原件中有“的通知”三字,转发不必再加“的通知”三个字 ;再一个是原件标题有“关于”,原则上不在“转发(批转)”前再出现“关于” 。

错误示例:关于转发×××《关于转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正确:转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

(4)滥用符号

标题中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但是特殊情况中,为了更好的揭示公文的中心,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出现标点符号:

①法律、法规、规章,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等可以使用书名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人民日报>杂志征订工作的通知》

②公文标题中出现的简称或具有特定含义的词语应使用引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批复》

③当公文标题或者标题中的某一部分需要注释或说明时要用括号。

一种是括号内的内容是对整个公文标题的注释或说明,它与标题同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此时,不能将括号里的内容写在书名号之外。

《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

另一种是括号内的内容是对标题中某一部分的注释或说明。

《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④有些符号如连接号、间隔号等不能随意删除。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机动车排放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的梦·中国梦”第八届齐鲁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的通知》

试题示例1. 公文标题的拟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忽略( )要素。

A.发文机关名称 B.事由

C.文种名称 D.时间

试题示例2. 下列公文标题中正确的是( )。

A.决定

B.通知

C.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人事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D.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增加大学生伙食补贴的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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