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如何认定?)

  

今天事业单位考试题库网(luzai.cn)给各位分享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如何认定?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

2、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如何认定?

3、交通肇事罪如何考查?

4、交通肇事罪考点大汇总

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 ♂ 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 【导读】

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现将两者之间的区别梳理如下:

第一方面,从犯罪行为方式来看,危险驾驶罪包括醉酒驾驶和追逐竟驶两种行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方面,从犯罪主观方面来看,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有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行为人追逐竞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均体现其主观上的意愿为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虽然能够遇见到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由于过于自信或者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才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发生。

第三方面,从犯罪行为对危害结果的要求来看,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形态在一定意义上属于行为犯、情节犯而非结果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即只要求行为人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醉酒驾驶,就构成危险驾驶罪,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而交通肇事罪在犯罪形态上则属于结果犯,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了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了法律规定的犯罪结果,即必须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才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四方面,从定罪量刑来看,交通肇事罪要求造成严重后果,该罪的量刑为三个等级: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危险驾驶罪相对于交通肇事罪来说是一种较轻的犯罪,故对该罪的量刑只规定了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133条第一项第2款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且同时构成其他犯罪行为的,如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的,不实行并罚,而是应当从一重罪处罚,即依照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例如张三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闯红灯撞了一行人,导致行人受伤过重死亡。且事故发生后,张三弃车逃逸,并找他人前来顶罪,则对其应当以较重的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而其醉酒的行为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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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如何认定? ♂ 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如何认定?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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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是刑法中的重要罪名,也是各地事业单位中考察频率相对较高的知识点,考试通常以小案例的形式出现,重点考察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但考察的知识点比较细致,综合性强。因此,今天就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如何认定给大家做相应的讲解。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刑法》第133条规定,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属于交通肇事罪处罚的加重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需要我们注意是,逃逸行为必须以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条件,脱离现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首先,我们在做案例题的时候,首先要看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是因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比如,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自首而离开事故现场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则不能认定行为人是“因逃逸致人死亡”;其次,“因逃逸致人死亡”要求是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即是因为行为人的逃跑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比如,被害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拖到草丛中或者山洞中,在这种情形中,由于被害人完全丧失了救助的可能性,因此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而不是交通肇事罪。“药家鑫案”中,药家鑫为防止被害人报案直接将被害人杀死后逃跑也不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另外,行为人把被害人当场撞死后逃跑属于一般的逃逸情节,也不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接下来,我们结合相关典型例题一起破解这个考点吧!

【典型例题】下列选项中,符合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是:

A、甲交通肇事后因害怕被现场群众殴打,逃往公安局自首,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B、乙交通肇事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但误以为被害人没有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

C、丙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

D、丁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转移至隐蔽处,导致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答案】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需要我们注意是,逃逸行为必须以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条件,脱离现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甲交通肇事后因害怕被现场群众殴打,逃往公安局自首不属于因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A项说法错误。“因逃逸致人死亡”要求是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即是因为行为人的逃跑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乙交通肇事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乙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B项说法错误。丙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主观上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其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C项说法正确。丁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转移至隐蔽处,导致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典型例题】李某在封闭的小区内醉酒驾驶,因技术不熟,撞死了散步的刘某,李某的行为应当构成:

A、故意伤害罪

B、交通肇事罪

C、危险驾驶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答案】D。解析: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本题中,李某因驾车技术不熟撞死刘某,不符合“主观故意”这一要件,A项说法错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要求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领域内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例如,工厂厂区、封闭式住宅小区等,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分别依照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等规定定罪处罚,本题中“封闭的小区”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李某在此处开车肇事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有四种行为:“(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李某不存在上述四种行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C项说法错误。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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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如何考查? ♂ 交通肇事罪如何考查?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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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为每年必考内容,且在法律内容中刑法占比较大,而刑法中刑法分则中具体罪名更是考试中的高频考点,而且这几年题量呈现增长的趋势,今天就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考点给大家做相应的讲解。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1.构成要件

主体条件:一般主体。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客观行为: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所以交通肇事罪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即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例如,工厂厂区、封闭式住宅小区等,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等规定定罪处罚。

其次要求发生重大事故,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2.主观罪责:交通肇事罪为过失犯罪。

【试题再现】甲因超速开车将乙撞成重伤,为逃避法律制裁,将乙偷偷扔在偏僻处,最终使乙因未得到及时救治流血过多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

B.故意伤害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交通肇事罪

【答案】A。解析:交通肇事为罪为过失犯罪,要求造成重大事故。甲因超速开车将乙撞成重伤,不属于重大事故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后甲将乙偷偷扔在偏僻处,最终使乙因未得到及时救治流血过多死亡,甲属于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本题答案为A。

【试题再现】李某在封闭的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将在小区散步的两个居民撞成重伤。李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A. 危险驾驶罪

B. 交通肇事罪

C. 故意伤害罪

D. 过失致人重伤罪

【答案】D。解析:危险驾驶罪是行为人酒驾、严重超载或超速、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在公共道路上驾车,威胁公共安全,才成立此罪。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为行为人的是过失,行为人在公共道路上驾驶违反了交通法规,然后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等,成立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都必须发生在公共道路上,而李某在封闭的小区内,不是公共道路上,不成立A、B两罪,所以不选A、B。李某撞伤居民是在醉酒的情况下,主观方面为过失。故本题答案为D。

交通肇事罪考点大汇总 ♂ 交通肇事罪考点大汇总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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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是生活中常常见到的犯罪,在每年的事业单位和三支一扶考试中,交通肇事罪也一直都是考察的重点,今天通过一道题总结一下交通肇事罪的考点。

【例题】关于交通肇事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超速行驶,乙驾车追尾甲的汽车,乙身受重伤,甲随后驾车逃离现场的,甲成立交通筆事罪

B.甲酒后驾车将一行人撞成重伤,但仅负次要责任的,甲的行为与交通事故虽然存在条件关系,但不能将交通事故归责于甲的行为

C.甲违章驾驶致使乙死亡、丙重伤,甲在现场等候交警前来处理,致使丙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按照司法解释,甲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D.甲在矿区内驾驶工程车超速行驶,不慎撞死三名工人的,甲成立交通肇事罪

【答案】BC。解析: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A选项:乙驾车追尾甲的汽车,使自己深受重伤,属于自陷风险,并非由甲的违章行为导致的,因此甲不构成交通肇事罪。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甲酒后驾车将一行人撞成重伤,但仅负次要责任的,甲的行为与交通事故虽然存在因果关系,但不能将交通事故归责于,因此甲的行为不成立交通肇事罪。B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甲肇事后在现场等候警察前来处理,不属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即使被害人丙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按照司法解释的观点,甲的行为也不成立“逃逸致人死亡"。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交通肇事罪的成立,要求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在交通过程中以及与交通有直接关系的活动中。如果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重大责任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定罪处罚。甲在矿区内驾驶工程车超速行驶,不慎撞死三名工人的,甲的行为不是发生在交通领域中,不成立交通肇事罪。D选项说法错误。

故本题答案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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