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公文格式规范—主体(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公文版头部分六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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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中,公文一直以来都让我们“头疼”,因为公文的内容太琐碎,记忆起来有比较困难,所以很多考生遇到公文就怕了。其实公文最好的方法就是画图记忆,将文字版的知识点转化成图形记忆,会事半功倍。但在画图记忆之前,需要熟悉公文的每个要素。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主体”中有哪些要素以及考点吧。

一、标题

公文的标题是整个公文内容的概括,需要简单明了准确。在标题的考查中,经常涉及到一下考点:标题的组成、标题的形状、标题的写法、标题中是否需要添加标点符号。其中标题的写法这一考点,难度稍大,需要结合15种法定公文的特点去确定标题写法是否正确。比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的通报》此处通报很明显不合适,通报适用于表扬、批评、说明重要情况。这个标题可以适用通知更为合适。

二、主送机关

主动机关其实就是“收信人”,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但是注意不是所有的公文都有主送机关哦,在主送机关的考点中,较少考查客观题,主要体现在主观题考查中,如涉及到主送机关的排列:一般按照重要程度排序,当各种类型机关都有的时候,一般按照党政军民的顺序排列。所以考生在做主观题的时候,涉及到多个主送机关时,一定要注意观察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

三、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核心,也是主体的核心。正文中经常涉及到如下考点:字体字号、位置格式、层次、以及每个层次的字体。在主观题中,正文就更为重要了,需要结合行文规则、书写要求进行书写。如考生要进行主观题备考,一定要多练习,才能拿到高分哦。

四、附件说明

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此处在客观题中考查较少,多出现在主观题中。如:附件说明的写法、格式位置、以及是否需要书写。一般无附件时不需要添加附件说明的。其次,还有一个高频考点,就是附件说明和附注的区别以及他们的位置,这个考点需要格外注意一下。

五、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此处需要记住上述内容,做客观题备考。主观题也会重点进行考查:成文日期需要用阿拉伯数字标注、成文日期在署名机关的下方、印章是否添加了。

六、附注

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此处需要注意附注的写法,考查较少。

七、附件

附件是正文的组成部分,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此处在主观题中需要留意,与前面的附件说明做好对比。

上述就是公文主体的要素和考点。熟悉这些考点后,再把这些考点依次按照格式画在图中,把文字信息转化成图像信息,记忆会更加准确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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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份号

份号是指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的顺序编号。并不是所有的公文都需要编制份号,《条例》规定:“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编制份号的目的是掌握公文的印制份数、分发范围和对象。当文件需要收回保管或销毁时,就可以对照份号掌握其是否有遗漏或丢失。

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密级和保密期限

秘密等级是标识公文保密程度的一种标志。保密期限是对公文密级的实效加以规定的说明。《条例》规定:“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如“密级★1年”。

3.紧急程度

紧急程度是指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志

发文机关标志是公文版头部分的核心,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半部,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字体要庄重、规范、美观、大小适度(一般应小于上级机关的字体大小)。

发文机关标志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二是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是指党政机关制发公文的编号。公文标注发文字号,一可表明该公文出自什么单位,二可表明形成的时间及顺序,便于公文的管理和统计,并可有效地利用发文字号进行查询检索,同时方便公文引用,有利于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如“国发〔2012〕12号”,“国发”是国务院机关代字,“〔2012〕”代表年份,“12号”是文件的发文顺序号。其中发文字号中的机关代字应由机关的办公厅(室)统一编排,从机关和单位名称中选取最有代表性的字,并注意名称相近的单位机关代字不能重复或雷同。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6.签发人

《条例》规定:“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在上报的公文中标识签发人姓名,主要目的是为了让上级单位的领导人了解下级单位谁对上报的公文内容负责。同样,也是下级单位表示谁可以对上报的公文负责,以保证上报公文的及时办理。

签发人,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应与发文字号处在同一行并距红色分割线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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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介绍

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因此,往往可以将通知分类为发布性通知、指示性通知、知照性通知和转发性通知四种。

发布性通知。常用于本机关的发文,意在告知其他机关本机关发了某篇公文。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这类公文往往只要求有关机关周知即可。

指示性通知。常用于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或有关单位执行的事项。如:“公安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任务的通知。”这类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布置任务,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执行。

知照性通知。这类通知用于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或有关单位周知的事项。并不一定要求执行。这类通知可用于节假日安排,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可用于安排会议,如:“关于召开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的通知”;可用于印章启用,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也可用于较低级别的人事任免和机构变更,如:“关于XX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等。

转发性通知。这类通知一般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或转发其他机关的公文。如:“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通知具有广泛性的特点。在当代的公文写作中,通知是应用范围最为广泛的公文文种。因此通知被称为“公文之王”。在适用主体上,上至党中央、国务院,下至乡镇政府乃至村(居)委会,都可以使用通知。

通知具有时效性的特点。通知的事项一般都要求有关机关及时办理。

通知具有灵活性的特点。一般而言,通知既可以长篇大论,也可以简明扼要;既可以在本机关本部门内部发文,也可以在全社会张贴公开。

二、例题展示

被称为“公文之王”的公文文种是:

A、通知

B、通告

C、公告

D、决定

【答案】A。解析:通知因其适用范围的广泛性,在所有的公文中有“公文之王”的称号。故本题答案为A。

三、考察形式

记忆性题目。以背诵识记性为主。注意不同通知的适用范围,以及通知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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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公文的行文方式">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公文的行文方式 ♂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公文的行文方式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公文主要是涉及一些识记性的考点。尤其是近几年,公文的考察越来越细致化,很多知识点是需要考生自己去加强记忆的,比如公文的格式规范里边所涉及的字体字号等都是考试的重点。当然也有些知识点是需要大家在理解的基础上去加强记忆的,最典型的就是我们考试的一个重点内容——公文的行文方式。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这部分的内容。

公文的行文方式,是指公文行文的方法和形式。主要有逐级行文、越级行文、多级行文、直达行文和直接行文五种。所谓逐级行文,是指向直接上级或者直接下级行文。为了维护机关和机关之间正常的隶属关系,这是一种最基本的行文方式。但如果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是可以越级行文的。越级行文,是指下级机关越过自己的直接领导机关向更高的上级领导机关甚至中央直接行文。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第一,重大紧急,如:战争,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等情况,逐级上报可能延误时机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时;第二,直接上级不作为;第三,对直接上级机关或者领导进行检举、控告;第四,上级指定越级;第五,上下级有争议;第六,与上级无关。这块经常出现的是判断题或者多选题。如:“上行文都不得越级行文”这个判断题很显然就是错误的。多选就经常让大家选以下哪些情形可以越级或者不能越级,这就需要大家记清楚可以越级的六种情形。多级行文,是指下级机关同时向自己的直接上级机关和更高一级的上级领导机关行文或者领导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同时下达几级机关的行文方式。直达行文,是指党政机关直接发到最基层的党组织或者传达到人民群众的一种行文方式。直接行文是发文机关直接向需要承办或执行公文中有关公务的受文机关行文,是常见、最基本的行文方式。各位考生需要注意区分各个行文方式的区别。大家会发现逐级行文和多级行文既可以是上行文也可以是下行文,越级行文只能是上行文,直达行文主要是针对下行文,只有直接行文既可以上行,也可以下行还可以是平行文。

【试题演练】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越级行文?

A、检举直接上级违法乱纪行为的

B、发生火灾,逐级上报延误时机的

C、上级机关交办并指定越级行文的

D、多次向直接上级行文未能解决的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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