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调(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本案中你是故意的吗?)

  

今天事业单位考试题库网(luzai.cn)给各位分享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本案中你是故意的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调

2、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本案中你是故意的吗?

3、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村民会议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调 ♂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调

事业单位招聘网为大家提供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知识,法律常识大全等精彩内容。今日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下调。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还包含:法律知识、政治知识,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在公职类考试中,刑法中的犯罪主体是比较重要的一个考点,其中的刑事责任年龄更是考察的重中之重,而这一块主要进行识记型的原文考察,适当搭配理解性题目。近年来,因为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时有发生等因素,导致《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下调,而目前的刑事责任年龄又是怎样规定的?我们一起梳理一下易考察到的知识点。

一、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注意:犯罪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

二、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注意: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需要达到重伤以上才可承担刑事责任;抢劫罪需要和抢夺罪区分开;贩卖毒品罪要和吸毒行为、运输毒品罪区分开。

三、《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改亮点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注意:刑法当中的“已满”包含本数,而“不满”是不包含本数的;前述犯罪行为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表明有很严格的适用要求。

四、量刑规定

已满14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综上可知,犯罪主体当中刑事责任年龄这个考点不是很困难的知识点。记忆性的知识点不仅需要熟背,更需要通过题目进行训练,若能熟练掌握刑事责任年龄的各项法律规定,方能实现有效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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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本案中你是故意的吗? ♂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本案中你是故意的吗?

【导读】

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本案中你是故意的吗?》,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近几年的考试中(省直、市直、国考、省考的常识等)笔试中,犯罪构成要件的考点越来越多,考点也越来越细化。尤其是犯罪主观方面的知识点,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知识点经常和其他考点结合在一起考察,考法也越来越灵活,因此大部分考生在做题的过程中经常容易出错,所以今天就由的讲师给大家讲解有关于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分和讲解吧。

首先,我们可以把犯罪的主观方面分为三个部分:故意、过失、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今天重点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故意的知识点。

故意又包括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发生危害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放任了该结果的发生。所以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最大区别就在于直接故意是“希望”结果的发生,“希望”指的就是行为人积极追求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的发生,既不追求也不阻止结果的发生。下面让我们做到例题来感受一下。

【例一】工人孙某休假回村,一日主动携带邻居6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走入山林约5公里的时候,两人失散。孙某继续独自狩猎,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4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 B.意外事件

C.过失杀人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解析:该案例中孙某明知道6岁的小孩在森林里可能会发生危害的结果却放任了该结果的发生,构成间接故意。这道题还涉及到一个知识点,由于先行行为引起的不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罪则是指以不作为形式实现的犯罪,即负有特定法律义务(不仅是法律明文规定)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因而危害社会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所以现在考题考察的方式很灵活,会结合多个知识点考察。

【例二】果农胡某为防止苹果被盗,在果园周围私拉电网,导致戴某在偷果时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对戴某的主观心理态度是( )

A正当防卫 B间接故意

C直接故意 D过于自信的过失

【答案】B。解析:果农胡某为了保护自己果园,意图是正当的,但是果园周围有很多过往的路人,胡某明知道可能发生危害的后果但是却放任了这种结果的发生。所以是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结果的发生。这道题还涉及到了正当防卫的内容,当时有好多同学选错,所以同学们在以后做的过程中要多考虑,把知识点掌握透彻,才能提高自己的正确率。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村民会议 ♂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村民会议

【导读】

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村民会议》,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经常也会在题目中涉及到一些小法,尤其是考与农村基层相关的岗位,这类农业农村法律法规也是需要我们好好把握的。所以今天,我们将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一个重要知识点——村民会议。这个知识点主要是记忆性考查,所以就要求我们对其中的重要内容进行记忆。

一、村民会议的性质及地位

村民会议是村民参与最多、规模最大的会议,是农村自治组织中能最直接、最全面地表达村民利益和愿望的组织形式,也是农村最具权威性的自治组织形式。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在村民自治事务中享有最高决策权,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中具有最高决策地位。

二、村民会议的组成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的组成人员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且是本村村民。

三、村民会议的职权

1.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2.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3.村民会议对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四、村民会议的召集

1.召集主体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2.应当召集村民会议的情况

(1)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

(2)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3)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4)决定授权村民代表会议的事项;

(5)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6)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召集村民会议的情况。

3.通知时间

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五、村民会议的召开与表决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解读】村民会议在一个村内享有最高的地位,这是他独有的性质。同时我们需要作为重点掌握的就是该会议的召集与召开,所以在这里提供一个口诀帮助大家记忆:十一村民三一代,提前十天通知开。十八过半三二户,表决到会过半数。

【试题练习】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一部关系9亿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进一步完善我国村民组织制度的重大立法措施。该法规定有________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A.十分之一 B.五分之一 C.三分之一 D.二分之一

【答案】A。解析:《村委会组织法》中规定,应当召集村民会议的情况:“......6.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故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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