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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合同法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合同法基础知识 ♂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合同法基础知识 推荐阅读: 2014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行政能力测试复习资料| 2014年申论热点【导语】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下面事业单位考试网为考生提供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合同法基础知识。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2.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效力未定合同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
②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③无权处分人订立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经追认权人追认后,自始有效,否则,自始无效。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不适用《合同法》而是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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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商法之个人独资企业法篇">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商法之个人独资企业法篇 ♂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商法之个人独资企业法篇 推荐阅读: 2014公共基础知识| 2014时事政治汇总| 事业单位面试试题及答案【导语】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下面事业单位考试网就其中商法的相关知识点为考生进行总结归纳。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该法共六章四十八条。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例题】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企业名称中不得有"有限"、"有限责任"、"合伙"字样
B.公务员不得作为出资人
C.可以不设置会计账簿
D.没有从业人员人数的限制
【解析】C。根据《个人独资企垫法》第11条的规定,A选项的说法正确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6条和《公务员法》的规定,B选项的说法正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所以C选项不正确。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8条可知,D选项正确。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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