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之人身自由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之传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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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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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的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资料中的《行政法之人身自由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助力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大致包括徒刑、拘役、管制、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逮捕及其他刑事侦查中限制人身自由的羁押行为。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赔偿,一般以受害人被羁押的时间乘以每日赔偿金额计算,但各国和地区的每日赔偿金额不一。我国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即按日支付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按照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规定,"上年度"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我国赔偿法对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采用随机标准,而不是规定一个赔偿限额或固定的标准,好处在于:可以适应经济发展的状况,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符合我国的国情,既便于操作,也比较灵活,还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统一实施,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得到的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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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行政法之传唤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传唤,是指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1)原告拒不到庭。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2)被告拒不到庭。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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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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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为当事人申请公开提供条件。

2.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启动公开程序的前提。当事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3.行政机关处理。,对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第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三,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第四,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征求第三人的意见。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5.期限。当场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第二,一般期限: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必要时,经负责人批准并告知申请人,可以延长,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不过,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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