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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法律知识: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考点汇总
2、法律知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知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浅析
4、法律知识:自首
法律知识: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考点汇总 ♂ 法律知识: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考点汇总 【导读】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考点汇总,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是刑法经常考到的题目,是我们事业单位备考的重要考点,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经常以案例的形式来考察对该知识的理解。接下来将从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分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进行含义和考法的解析,帮助考生们梳理事业单位考试中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考点。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
(一)无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注:1.无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的任何行为均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而非“不能辨认和不能控制”,因此,只要丧失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中的任何一种能力均可导致无刑事责任能力。
(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注: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特别注意,这里是“可以”,而不是“应当”。
(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刑法对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三种情况做了特别规定:
(1)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2)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注:1.精神病人必须是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无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的才无刑事责任能力,如果在犯罪时是正常人,但在犯罪后成为精神病人的,不能免除其刑事责任。
2.醉酒的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能从轻、减轻处罚,也不能加重处罚。
3.又聋又哑的人犯罪才可以“从、减、免”,若题目中只是“聋子、哑巴”,则不属于该情形,不可“从、减、免”。
【例】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刑事责任( )
A、但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B、但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并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D、视同正常人犯罪,并无特别的刑事责任规定
【答案】D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是广大考生必须完全掌握的重要考点;需要大家注意,刑事责任能力的三个分类更是其中最重要的考点,必须理解和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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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 法律知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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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以自然人的年龄与精神状态为标准,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按照年龄分类: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否则其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事前)、追认(事后),但是可以独立实施存获利益(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除此之外,其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处于悬而未决的状态)的状态。
注意:以上、以下、以内均包含本数。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总则》第17、18条规定,(1)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的事实民事法律行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上述人员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按精神状态分类:
1、根据《民法总则》第21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2、根据《民法总则》第22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3、正常人,智力正常,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考点归纳与总结(易混淆易错点):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情形需要重点区分。
试题回顾: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人员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A.14岁出版小说,获得巨额稿费的甲
B.16岁继承巨额遗产的富二代乙
C.17岁依靠按摩自食其力的盲人丙
D.19岁正在上大学仍需向父母要生活费的丁
【答案】CD。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第18条的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A选项中甲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B选项中乙虽然年满十六周岁,但是没有自己的劳动收入,仍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选项中丙年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选项中丁作为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答案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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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民法过程中,会有一个年龄问题容易和刑法所学产生混淆,也是日常学习中比较头疼的问题。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三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求年满18周岁且精神正常。或者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但能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张某,年十七,在一化工厂打工为生,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完全民事行文能力人,对于自己在民事方面做出的行为需要负责。例如,张某,年19 ,就读于某某大学,与朋友合伙做生意欠债20万,该20万元债务由谁偿还,张某还是其父母?那自然是张某,此时的张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年满8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即持续性半疯傻的精神病或者半痴呆的成年人)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言,他们只能做和自己年龄精神状态相适应的活动。例如,9岁的明明买一瓶旺仔牛奶,价值不高,自己具有辨识能力,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9岁的明明将家里的金项链送给女朋友小美,这个行为所涉及的价值较大,9岁的小孩儿判断不了,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其监护人追认,则有效,不追认则无效。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完全有效,例如报酬,赠与和奖励,例如小明的叔叔赠与小明一辆价值一万元的自行车,小明的接受赠与行为完全有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未满8周岁或者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即纯疯傻的精神病或纯痴呆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管做什么都是无效。例如,7岁的小梅将3元的玩具卖给9岁的小王,行为无效。需要其监护人代替其做出行为。
在学习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最主要的是区分清楚行为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效力待定还是无效。在遇到具体题目时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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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职类考试中,刑法一直是常考点。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下刑法中的一个法律名词--自首。关于自首,我们首先要学习它的概念,其次是认定自首的条件和情形以及自首的法律后果,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围绕着自首的主要知识点来学习相关内容。
一、自首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二、自首的分类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大类。所谓一般自首指的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而特别自首(又称“准自首”)指的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三、自首的条件
认定自首主要有两个条件:
1、自动投案: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尚未收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相关部门投案。
其他认定为自动投案的情形:(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2)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2、如实供述: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其他认定为如实供述的情形:(1)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2)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3)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四、自首的法律后果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例题分析:
1、以下可以认定为自首的是( )
A. 甲杀人后主动到公安机关供述自己的罪行
B. 乙犯盗窃罪主动投案后又趁公安机关不注意逃跑
C. 丁与戊共同实施犯罪,丁投案后只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没有交代戊的罪行
D. 实施犯罪后在去公安机关投案的路上被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答案】AD。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A选项正确。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B选项错误。对于共同犯罪中的自首不仅要求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要如实供述同案犯的罪行,C选项不能认定为自首。根据司法解释,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D选项认定为自首。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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