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缓刑和假释的辨别(《刑法》中关于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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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刑法》中关于缓刑和假释的辨别

2、《刑法》中关于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刑法》中关于缓刑和假释的辨别 ♂ 《刑法》中关于缓刑和假释的辨别

【导读】

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刑法》中关于缓刑和假释的辨别》,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作为考试的重点和常考点,经常以理解型考点和记忆型考点混合出题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考察。在考试的过程当中,刑法的灵活性比较强,容易结合案例题进行考察。要求学员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前提之下能够灵活运用知识点对案例题进行准确的判断。而缓刑和假释作为刑罚中比较重要的制度,经常出现在选择题的迷惑选项当中干扰考生的判断。因此本文从缓刑假释的制度规定中辨别该两种制度。

一、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如果在该期限内遵守了一定的条件,所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仍然要执行所判刑罚。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二、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使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缓刑和假释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刑罚执行制度。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适用于罪行较轻的行为。而假释是条件的提前释放,适用对象并不特定局限于罪行,凡是满足假释条件的都可以适用。因此该两项制度还是有极大区别的。考生做题时要注意区分并选择符合题意的选项。

《刑法》中关于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 《刑法》中关于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导读】

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刑法》中关于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认定》,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作为考试的重点和常考点,经常以理解型考点和记忆型考点混合出题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考察。在考试的过程当中,刑法的灵活性比较强,容易结合案例题进行考察。要求学员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前提之下能够灵活运用知识点对案例题进行的判断。在案例题的考察中,尤其以刑法分论的具体罪名区分作为常考点进行考察。而在我国反腐倡廉的大形式之下,对于贪污贿赂类的犯罪认定又及其符合我们的国情要求。因此对贪污贿赂类犯罪进行区分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贪污贿赂类犯罪中,比较相似且常常出现在试卷中的常见犯罪非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莫属。两者的犯罪认定中既有相似也有不同。需要学员进行把握和区分,并能够做到在案例题当中根据不同罪名的犯罪构成判断正确答案。

一、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在贪污罪中首先需要明确的贪污罪的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基层组织人员协助行政管理工作属于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其次对于贪污罪的认定,除了直接占有公共财物外,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规定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或是公司企业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职务便利把本单位财产占为己有的。

二、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没还的行为。

据此我们可以看出,两个罪名首先构成主体相同,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其次侵犯的对象也相同,都是国家所有的公共财产。在这样的前提之下,要想区分两个犯罪就应该从构成手段和犯罪的主观方面入手。首先从犯罪的手段以及客观方面来说,贪污罪使用的方式是侵吞窃取骗取的直接取得方式,并没有明确取得后的用途,而是着重于取得财产这一目的。而挪用公款罪重于公款的使用用途,类似于从事营利、非法等活动。其次,就两罪的主观方面来看,贪污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挪用公款罪行为对公款只是暂时挪用的行为,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据此我们可以得知在做题时要认真判断题干中给出的各项条件,进而得出正确的答案,相信通过大家不断的练习,就能够清楚进行考点区分,也欢迎大家到课堂和我们共同学习相关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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