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基本原则(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效力)

  

今天事业单位考试题库网(luzai.cn)给各位分享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基本原则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效力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基本原则

2、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效力"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效力

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基本原则">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基本原则 ♂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的绝大多数人拥有的权力。我过《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利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基本人权原则:宪法以确认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为目标。从《共同纲领》开始,我国的宪法都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特别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尊重和人权写入宪法”后基本人权原则成为了我过的基本价值观。

3.法治。法治的核心是事务法律化、制度化,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法外特权。

4.权利制约。各权力之间相互制约,以公民权利。

热门推荐:公共基础知识怎么复习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效力">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效力 ♂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效力

1.宪法的效力是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发挥的约束力和强制力。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宪法的法律效力。

2.正当性的基础:权利来源的正当性、内容的合理性、宪法程序的正当性。

3.我国宪法的效力:

①特点:性、直接性(对一切机关、社会团体与个人产生直接的约束力)。

②对人的效力:所有中国公民不分境内外,外国人和法人在一定条件下成为行使某些基本权利的主体。

③对领土的效力:宪法在我国的领土上具有效力,但是不同的区域上适用有差异,如我国宪法在台湾有效,但是暂时不能实施。

热门推荐:公共基础知识怎么复习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基本原则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效力、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的基本原则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标签: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48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