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名称在国际法上没有统一的用法(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定义)

  

今天事业单位考试题库网(luzai.cn)给各位分享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名称在国际法上没有统一的用法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定义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名称在国际法上没有统一的用法"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名称在国际法上没有统一的用法

2、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定义"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定义

3、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特征(一)"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特征(一)

4、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特征(三)"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特征(三)

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名称在国际法上没有统一的用法">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名称在国际法上没有统一的用法 ♂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名称在国际法上没有统一的用法 2016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行政能力测试复习资料| 2016申论写作 法律知识 政治知识 |科技知识 经济知识 |公基复习

【导读】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国际法之条约的名称在国际法上没有统一的用法》,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条约名称取决于缔约国的选择。因此,条约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条约泛指国际法主体间缔结的一切规定它们相互间国际法上权利义务的国际文书。狭义的条约仅指以条约为名称的那种国际协定。条约法中的条约是指广义的条约。常用的条约名称包括:公约、盟约、条约、宪章、专约、协约、议定书、最后文件、宣言、联合声明、换文、备忘录等。

条约虽有不同的名称,但是各种名称的条约在国际法的法律拘束力上没有本质不同。不同名称的条约在缔结的方式、程序和生效的形式上可能有所差别。至于条约的效力、执行和解释等方面,都适用同样的条约法规则。

热门推荐: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定义">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定义 ♂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定义 2016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行政能力测试复习资料| 2016申论写作 法律知识 政治知识 |科技知识 经济知识 |公基复习

【导读】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国际法之条约的定义》,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条约,按照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定义,是指“国家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之国际书面协定,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有关之文书内,亦不论其特定名称为何”。1986年《国家与国际组织间以及国际组织间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把条约主体和相关规则扩展到了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关于条约的规则许多是国际习惯法规则。《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对条约规则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编纂和发展,成为有关条约规则的基本的成文法律依据。对于公约未予规定的问题,仍继续适用国际习惯法规则。

热门推荐: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特征(一)">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特征(一) ♂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特征(一) 2016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行政能力测试复习资料| 2016申论写作 法律知识 政治知识 |科技知识 经济知识 |公基复习

【导读】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国际法之条约的特征(一)》,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条约在国际法主体间缔结。条约必须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缔结的,即缔约者必须具备国际法主体资格。一方不是国际法主体所签订的,或非国际法主体间签订的都不是条约。目前,条约主要是国家间缔结的。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在一定的范围内是国际法的主体,它们之间以及它们与国家之间缔结的现在也被作为条约。自然人和法人与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签订的,无论内容或性质多么重要都不是国际条约。同时条约是国际法主体间签订的,条约的缔约主体至少有两个,一个国家的单方面行为不能构成条约,例如一国发表的声明、宣告等不是条约。

热门推荐: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特征(三)">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特征(三) ♂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特征(三) 2017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行政能力测试复习资料| 申论答题技巧 法律知识 政治知识 |科技知识 经济知识 |公基复习

【导读】

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国际法之条约的特征(三)》,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4.条约的形式主要是书面的。虽然《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以规范书面条约为出发点,将适用于该公约的条约定义为书面形式。但其并不排除其他形式条约的存在和有效性。实践中,口头条约在历史上和现代都有,并木因其非书面的形式而影响其法律效力。但是,由于口头条约不易证明,容易引起国际争端,因此,现代的绝大多数条约均采用书面的形式。基于这个现实,《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仅对书面条约作出了规范。

热门推荐: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和考试内容,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名称在国际法上没有统一的用法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定义、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条约的名称在国际法上没有统一的用法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标签: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488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