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治安调解(法律知识: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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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法律知识:治安调解

2、法律知识: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

法律知识:治安调解 ♂ 法律知识:治安调解 【导读】

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治安调解》,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一、概念

在四川省属事业单位考试中,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常规考点,学生学习过程中,常对治安管理处罚的知识点理解不透彻,给做题带来很大困扰。今天,我们就学习一下治安调解,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大家能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调解程序有一个更明确的认识。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二、什么是民间纠纷

1.民间纠纷

①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②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③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考点1:仅仅只有民间纠纷的处理;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三、当场调解的条件

1.当场调解

是否可以当场调解,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基本情况、主要违法事实和协议内容在现场录音录像中明确记录的,不再制作调解协议书。

考点1:当场调解要求情节轻微,双方首先对损失无争议,其次还要求双方都无异议才可以当场调解。

考点2:调解协议书不是必须,有现场录音录像可以不再制作。

四、不适用调解处理情形

1.不执行处罚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3)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4)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5)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6)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考点1:雇凶伤人的情形为常考点,需要着重记忆。

考点2:当事人不愿调解,这是因为调解要求调解处理案件,应当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

五、法律后果

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考点1: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但是,当事人为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本人同意不通知的,可以不通知。

考点2:调解不成提起的是民事诉讼,而不是针对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因为调解内容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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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 ♂ 法律知识: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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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在我们省考或者事业单位里都是比较常考的内容,而且涉及面比较广,有法律、政治、经济、科技、人文、物理、化学等内容。对于法律的部分在常识的占比比较少,以河南省省考为例,考20道常识题目,法律一般占比都是2道题。但是2016年省考法律常识是4道题目。而事业单位的常识题目考查,法律的占比约20%---25%左右。法律常识一般考查内容,主要有法理学、宪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其他法(公司法、个人所得税法、劳动法等)。法律常识主要的考查方式是客观题形式出现,在省考中一般都是单选题,在事业单位中一般都是单选、多选或判断。那么我们在备考中,对于法律常识的部分该如何把握呢?如何破解相关试题?尤其是行政法之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面的治安调解,这是我们生活中常见但是被大多数人忽略或者不了解的内容。教育研究与就以本篇给广大考生梳理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适用条件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1.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3.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二、禁止调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1.雇凶伤害他人的;

2.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3.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4.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5.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6.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7.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下面我们通过一道例题来检验一下。

【例题】(单选)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的目的在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下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是:

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殴打对方的侮辱他人的同学之间因抢占座位发生打架斗殴的邻里之间因堆放垃圾发生斗殴的【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1.雇凶伤害他人的;2.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3.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4.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5.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6.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7.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A选项正确,符合第5条规定,故不适用治安调解。B选项错误,不属于以上这几种情况。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1.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2.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3.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CD选项错误,适用治安调解。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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