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考试: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知识点辨析(法律知识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三大诉讼法审理期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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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法律知识考试: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知识点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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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考试: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知识点辨析 ♂ 法律知识考试: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知识点辨析

【导读】

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知识点辨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问题,法律效力最高。作为事业单位考试中的常青树,宪法是必考内容。中央国家机关的有关知识是考试中的高频考点,而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组成、任期、重要职权是很多考生辨析不清的知识点。以下由我为各位考生解读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内容。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重要职权:

(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2)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3)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

(4)决定国家的重大事项。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重要职权:

(1)立法权,即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2)宪法和法律解释权;

(3)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4)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5)重大事务决定权。决定特赦;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以上为事业单位考试中经常考察到的宪法中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知识点辨析,各位考生要能够从性质、组成、任期、重要职权等几个方面进行辨析,希望各位考生能够依据我们考试的侧重点进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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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三大诉讼法审理期限总结》,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三大诉讼法的审理期限在考试中属于常考点,但很容易混在一起,所以本文对于三大诉讼法的审理期限做一个总结,以帮助考生备考。

一、民事诉讼法审理期限总结

1.一审普通程序: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一审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到期后,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

3.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刑事诉讼法审理期限总结

1.一审程序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2+1+3+x)

2.自诉案件审理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公诉案件审限,未被羁押的,受理后6个月内宣判。

3.简易程序审限:法院应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

4. 速裁程序审限: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5.二审审限:一般2个月,可能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刑诉156条的,经高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特殊情况还需延长,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6.再审审限: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行政诉讼法审理期限总结

1.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3.二审程序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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