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考点归类(友谊勋章知多少)

  

今天事业单位考试题库网(luzai.cn)给各位分享原始社会考点归类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友谊勋章知多少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导读目录:

1、原始社会考点归类

2、友谊勋章知多少

3、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

4、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2)

原始社会考点归类 ♂ 原始社会考点归类 2018公共基础知识题库|行政能力测试复习资料| 申论答题技巧 法律知识 政治知识 |科技知识 经济知识 |公基复习|行测题库考试题库

【导读】

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事业单位考试题库大全《原始社会考点归类》,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中国的原始社会又叫史前时期,在史书上几乎没有文字性的记载,我们对于这段时期的认识和了解主要是通过古遗址的发掘和人们口耳相传的神话传说一点点深入的。故其中的考点主要是一些古人类遗址遗迹及其归属和特点。

一、原始社会主要代表

元谋人:发现于云南元谋县,距今约170万年前;

蓝田人:发现于陕西蓝田,距今约80万年前;

北京人:发现于北京周口店,距今约70-20万年前;

山顶洞人:发现于北京市周口店龙骨山北京人遗址顶部的山顶洞,距今约18000年前;

河姆渡文化:发现于浙江余姚,距今约5-7千年前;

仰韶文化:发现于河南三门峡市淹池县仰韶村,距今约5-7千年;

半坡文化:发现于陕西半坡村,距今约5-6千年前;

大汶口文化:发现于山东泰安大汶口镇,距今约4-5千年前;

龙山文化:发现于山东省济南市厉城县龙山镇,距今约4000多年;

黄帝:距今约4千年前。

二、按劳动工具划分

从劳动工具这个角度来看,原始社会被称为石器时代,又分为新石器和旧石器时代。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石器的精细程度。

属于旧石器时代的古人类有:元谋人,蓝田人,北京人,山顶洞人,等。

属于新石器时代的古人类有:河姆渡文化,仰韶文化,半坡文化,龙山文化,大汶口文化,黄帝,等。

三、按社会组织形式划分

从社会组织形式这个角度来看,原始社会可以分为原始人群和氏族社会,氏族社会又分为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

属于的原始人群的有:元谋人,蓝田人,北京人,等。

属于母系氏族社会的有:山顶洞人,河姆渡文化,仰韶文化,半坡文化,等。

属于父系氏族社会的有:龙山文化,大汶口文化,黄帝,等。

注:1.某些古人类的特点:

①元谋人:已知我国最早远古居民。

②北京人:制石器,用火(天然火,保存火种),世界上出土古人类遗骨和遗迹最丰富。

③山顶洞人:打制石器,能磨光钻孔(骨针缝衣服),爱美,人工取火。

④河姆渡文化:属于长江流域,用耒耜耕地,开始种植水稻(中国是世界上种植水稻最早的国家),挖水井,饲养猪狗水牛。制作黑陶(黑陶钵),干栏式,定居。

⑤仰韶文化:发达的磨制石器,饲养猪狗;用彩陶(因此被称为彩陶文化)。

⑥半坡文化:是仰韶文化代表,已使用弓箭(生产工具一大改进),用石斧耕地,种粟(我国是世界上最早种植粟的国家)和蔬菜,养猪狗牛羊鸡;制作彩陶(人面鱼纹彩陶盆,小口尖底瓶);纺织麻布,半地穴式房子,屋内有炕灶。

⑦大汶口文化:黑陶文化。出现私有财产和贫富分化。

⑧黄帝:人文初祖。

2.山西的古人类遗址:

①西侯度遗址:发现于运城芮城县。距今已有180万年,迄今我国发现最早的文化遗存,比元谋人早10万年左右,属于旧石器时代早期。

②丁村遗址:发现于临汾市襄汾县。属于旧石器时代中期,填补了我国旧石器时代中期人类化石和文化的缺环。

以上就是原始社会相关的一些知识点,愿温故而知新。

更多公共基础知识,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友谊勋章知多少 ♂ 友谊勋章知多少

【导读】

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友谊勋章知多少》,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为了能更好的为学员服务,做好各地市事业单位考试的备考工作,现就事业单位时政中友谊勋章的考点进行介绍。希望能对各位考生的考试有所帮助。

1.友谊勋章的含义

友谊勋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最高荣誉勋章,授予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这也是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中国国家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的国家勋章。

2.友谊勋章的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章体以金色、蓝色为主色调,采用和平鸽、地球、握手、荷花等元素,章链采用中国结、万年青、牡丹花、玉璧、兰草等元素,整体采用花丝镶嵌、掐丝珐琅等传统工艺手工制作。设计制作象征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友好团结、友谊长存,祝愿世界各国共同繁荣发展。

3. 友谊勋章的历史

2015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

2015年12月2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对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2016年1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国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授予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为国家最高荣誉。设立颁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旨在通过树立中外友谊典范,向世界传递友谊和平、公平正义等基本理念,增进世界对中国的了解。

4.友谊勋章的授予者

1.2018年6月8日,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弗拉基米罗维奇·普京。

2.2019年4月28日,哈萨克斯坦前总统:努尔苏丹·阿比舍维奇·纳扎尔巴耶夫。

5.练习题

(1)2019年友谊勋章的授予者是( )

A.特朗普

B.普京

C.习近平

D.纳扎尔巴耶夫

(1)答案:D。解析:2019年4月28日,哈萨克斯坦前总统:努尔苏丹·阿比舍维奇·纳扎尔巴耶夫。故本题答案选D。

(2)友谊勋章的主色调()

A.红色和绿色

B.蓝色和金色

C.白色和金色

D.红色和金色

(2)答案: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章体以金色、蓝色为主色调,采用和平鸽、地球、握手、荷花等元素,章链采用中国结、万年青、牡丹花、玉璧、兰草等元素,整体采用花丝镶嵌、掐丝珐琅等传统工艺手工制作。设计制作象征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友好团结、友谊长存,祝愿世界各国共同繁荣发展。故本题答案选B。

相关推荐

公共基础知识之“三省六部制”

公共基础知识题小练习

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

本篇内容事业单位(www.)提供法律知识-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知识点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混淆行为

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消费者的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①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②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④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二)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给予交易对方相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①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②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③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相关练习题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 )。

A .混淆行为

B 虚假宣传行为

C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D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www.)解析】ABCD

原文链接: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

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2)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2)

本篇内容事业单位(www.)提供法律知识-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2)。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知识点

(三)虚假宣传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所做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①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②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③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相关练习题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是( )。

A甲公司将其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过程中获悉的乙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戊公司

B甲企业盗窃乙企业的商业秘密用于产品制造

C某技术研究院违反约定擅自将丙公司委托开发的某项技术出售给丁公司

D丁公司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www.)解析】C

原文链接: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2)

原始社会考点归类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友谊勋章知多少、原始社会考点归类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标签: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486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