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崔真理”事件的法律分析(关于“忽视疫情行为”的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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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目录:

1、关于“崔真理”事件的法律分析

2、关于“忽视疫情行为”的法律分析

3、关于“撤销、撤回、吊销、注销”的区分

关于“崔真理”事件的法律分析 ♂ 关于“崔真理”事件的法律分析

【导读】

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关于“崔真理”事件的法律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2019年10月14日韩国女星雪莉被发现在家身亡。网络恶评从未挺止,饱受争议的她选择用生命结束这一世。韩国国民批评恶评的言论和态势不可挡,相关议员提出出台禁止恶意留言的法律,“雪莉法”。而我过明星网络侵权的法律是屡见不鲜,患抑郁症的明星也比比皆是,不幸去世的乔任梁,最近杨幂与张舒羽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以及与詹峰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已经审理结束。

2018年4月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杨幂与被告彭祥翔名誉权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彭祥翔删除微博信息、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金,被告不服,上诉请求不成立被驳回,维持原判。这样的事件在娱乐圈屡见不鲜,比比皆是。侵犯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法律规范中规定的内容也不是很细化,也是导致很多明星患抑郁症的症结,因为网络网络暴力来自于语言等。《民法通则》第101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120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有部分规定。

法律中虽然有些涉及侵权纠纷,引导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但更需要我们的爱,我们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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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忽视疫情行为”的法律分析 ♂ 关于“忽视疫情行为”的法律分析

【导读】

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关于“忽视疫情行为”的法律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目前疫情发展情况众所周知,各地已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应对疫情。如对于外地返程者进行隔离,在各路口设置卡点等。国家采取多种行为应对,但最重要的还是群众的自觉性,如果群众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对于应对疫情等措施不配合,甚至有反抗抵触的心理。据报道多地出现隐瞒行程、不配合检查、不量体温、冲破关卡等情况。

16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向社会公布该市首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近期出入玉环公共场所活动轨迹。据悉,章某某于春节期间多次往返乐清,在玉环市街道、社区、菜市场工作人员防疫排查和医院就诊期间,多次故意隐瞒行程,与不特定人员产生接触。2月15日,章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当日,玉环市公安局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立案侦查。

此类事件在我国多地都有发生。2月15日,西昌市公安局对确诊新冠肺炎患者杨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经初步侦查,杨某某1月21日到达西昌后,对防控人员恶意隐瞒武汉旅居史,隐瞒已有感冒咳嗽症状,并多次外出接触他人。杨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西昌市公安局对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我国刑法分则十大类犯罪中危害公共安全类罪中的一个具体罪名,它与放火罪、爆炸罪、决水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罪名相并列,具有同质性、危害性、相当性。

以上两种行为已经危及到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如果国家没有对此行为进行处理和惩罚,在疫情严峻的今天此类事件还会屡屡发生。疫情当前,人人有责,这不仅是一种个人责任,更是对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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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撤回、吊销、注销”的区分 ♂ 关于“撤销、撤回、吊销、注销”的区分

【导读】

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关于“撤销、撤回、吊销、注销”的区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行政法的行政许可考点中,有这样一个知识点的考查:区分撤销、撤回、吊销和注销四个有些相似但实际上又有所区别的名词。今天,我们来详细说一说它们的区别,以帮助大家在今后的做题中能够的选出答案。

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来对这一知识点进行分析。比如,张三现在想要开一个商店来专门销售香烟,那么,张三需要向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许可。最通常的情况是张三如实的申请,烟草专卖局也依法的进行了审查并给了张三烟草专卖的许可。除了这种最常见的情形外,还有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形:

情形一:张三如实的进行了申请,烟草专卖局也依法进行了审查并授予了许可,然而过了没有多久,张三所在的城市实行了禁烟,烟草专卖局根据政府的相关要求,需要将张三的许可证收回。那么此时我们就说烟草专卖局撤回了行政许可。概况来讲,在撤回中,是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的,撤回许可的原因是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或者是基于公共利益。

情形二:假设张三在申请许可的过程中,伪造了材料,或者是烟草专卖局的相关人员接受了张三的请客送礼等,在张三取得许可证后这些情形被发现。那么此时张三取得的许可证就会面临撤销的情形。也就是说,在行政许可的撤销中,是存在着一定的违法行为的,可能是申请人一方违法,也可能是行政主体一方违法,甚至是双方同时违法,此时,就会出现行政许可被撤销的情形。

情形三:假设在申请许可证的过程中,张三和行政机关都没有出现违法的情形,但是张三在合法取得许可证以后销售假烟假酒,被行政机关查处。此时,是有可能会出现吊销许可证的情形。换言之,吊销许可证是一种行政处罚,也会伴随着违法行为而出现,但是这个违法行为不是出现在申请过程中,而是出现在营业过程中,这也是吊销和撤销的最重要的区别。

情形四:假设以上三种情形均未出现,过了5年以后,张三的许可证到期了,此时张三不想再继续做香烟的生意而准备转行,那么此时许可证将会被注销。许可证到期不再续期是注销常见的原因之一,除此以外,还包括的情形有: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等等。

以上是对于撤销、撤回、吊销和注销的相关总结,希望对于各位考生的复习备考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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