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基概念简单记之民法(二)(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基概念简单记之行政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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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是事业单位考试笔试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查考生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知识的记忆与理解,部分较难的考题还会考查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其中,法律部分作为复习的重点和难点,涵盖不少基础但常考的考试概念,需要考生记忆。以下,就继续对民法部分的重要知识点进行总结,供考生记忆。

7.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

(1)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可以获得性保护。

(2)自然人作品的发表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使用权的保护期分别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8.财产继承权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根据法律确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的原则,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的顺序: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顺序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生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照顾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

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地位平等。

(2)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其中,被遗嘱指定的人为遗嘱继承人;生前设立遗嘱的人称为遗嘱人。

遗嘱形式包括:公证遗嘱(法律效力)、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3)代位继承

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咸鱼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但没有代数的限制。

9.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公共基础知识:公基概念简单记之行政法(一)">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基概念简单记之行政法(一) ♂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基概念简单记之行政法(一) 行政能力测试复习资料|2015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面试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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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主体:享有公共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相对人:即出于被管理地位上的组织和个人,与行政主体相对。例如,在税收关系当中,税务机关为行政主体,纳税的单位或个人为相对人。

3.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指有行政主体做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行为,一般表现为制定各种行政规则。

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对特定事件或特定人所做的特定处理。它有两个特点:(1)只对特定对象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2)只对已经发生的事件有约束力,对之后发生的同类事件没有效力。

4.行政许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5.行政处罚: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指特定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所给予的行政制裁。

主要分为七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6.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合称。

(1)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其种类主要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务;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其方式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务;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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