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吉安县部分单位选调27名考试考什么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选调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特殊岗位的招聘,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的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
试用。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试用人员,在新单位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单位进行民主测评考核打分(总分﹦单位领导班子打分平均分×70%+单位其它有关工作人员打分平均分×30%),打分实行百分制,打整分,最后总分保留2位小数。试用期满合格(80分及以上)确定拟选调人员,未合格人员回原单位继续工作。
单位将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县人社局进行档案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凡发现与选调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因资格审查或试用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则在同一个岗位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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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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