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要求政治理论成绩不低于40分;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单科成绩150分以上不低于52分;单科成绩300分以上不低于105分;总成绩不低于255分。
03 特别项目学生
(一)“强军计划”:申请者须满足以下要求:政治理论成绩不低于40分;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专业课1成绩不低于80分;专业课2成绩不低于70分;总成绩不低于255分。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项目”(不含新疆MPA项目):总分按照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分数线降低10分,但各学科分数线不降低。
(3)“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项目”(新疆MPA项目):申请者成绩要求: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50分(总分100分);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100分(总分200分);总成绩不低于168分。
(4)“退役大学生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总分按照所报考院系(专业)复试成绩降低10分,但每门学科成绩不降低。“退役大学生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考生允许转入普通项目,需要转入的考生须在院系复试前与院系联系并提出转入申请。
(5)考生须达到各专项计划所在院系确定的复试科目、专业复试基本要求,方可参加复试。
04 曾参加过“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教师岗位计划”、“汉语教师出国志愿者计划”、“高校毕业生选拔入村服务计划”等项目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当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享受加分。享受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预计录取并享受“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等政策的考生,须提交包括《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证书》、《志愿服务鉴定书》、服务单位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项目”者,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及《退伍证明书》复印件。报考该项目者,允许转入普通项目,需转入的,还须提交转入申请书。
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的人员,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登记表》。
对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及定向回原单位就业的在职少数民族考生),初试总成绩在所报考院系(专业)最低控制线以上降低10分,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申请服务系统()后按照相关要求提交。
05 以上关怀政策不可重复或累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