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淄博市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空缺等你来

  

根据张店区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就淄博市张店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本次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方式为笔试+面试,其中C2类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各岗位招聘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工作由张店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张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张店区纪检监察委员会监督。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26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要求。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到第一天前取得学位证书。未按时提供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五)符合拟聘用岗位的专业和其他要求。

(6)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须承诺无犯罪记录、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见附件6),并在试用期内依法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按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身体要求。

(八)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任职期限不满五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被招考(录用)机关认定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准报考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5、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不得以学历、学位作为报名条件。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人社部规章〔2019〕1号)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7.法律规定其他不准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明细见《淄博市张店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相关注释

1、除另有说明外,“岗位清单”中“专业要求”栏所列专业均为具体专业,不包括同一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仅限本专业毕业生报考。

2.招聘专业审核以申请人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申请人可凭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

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的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位证书的国外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应聘同等学历层次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确定。

3、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1998年)、《关于相应调整学位授权点的通知》(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栏目所列专业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具体对照信息请登陆教育部网站或“淄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下载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查阅。

4.所应聘职位的学历、学位、专业与其他要求有对应关系。

5.在职人员(含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该岗位,须经所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同意;接受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报考该岗位,须经定向培养单位同意。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有聘用权限的部门或单位(聘用协议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出具的聘用同意证明(见附件4)或者解除聘用关系证明(附件5)原件。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时,提交的应聘同意证明须加盖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公章。

报考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注册总量控制管理人员职位的,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解除聘用合同证明原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就业等环节相关信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查阅,如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 注册

报名流程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信息系统:16006/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6日09:00至6月28日16:00。

评审时间:2020年6月26日09:00—6月29日10:30。

缴费时间:2020年6月26日09:00至6月29日16:00。

1. 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在规定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全面、详细地填写和提交个人应聘信息,需提交的材料有:

1、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一张,背景纯色,jpg格式,大小为15-45kb。

2、相关证书及材料须为jpg格式,大小为75-300kb。

具体包括:

(1)身份证件:报考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报名,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和信息必须一致。

(2)符合任职学历、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与毕业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同时提交教育部颁发的学历学位电子登记表或者教育部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颁发的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或者教育部颁发的学位认证报告。

若学位信息已报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但尚未通过审核,无法查询的,可暂时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最新学位证书网上查询进度进行确认。

军事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无需提交网上查询结果。

证书遗失的,可以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出版文件、登记表格等材料。

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专业)学位证明(可作为招聘公告附件2出具)或教育部网上学籍核查报告之一。

毕业证书上未注明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报到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按新旧专业对应方式求职的应聘者,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根据XXXX研究生(或本科、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您所就读的专业XXXX与招聘专业对应为XXXX”,方便工作人员审核。

新旧专业对照表中如有“(部分)”字样,即表示按照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同,分为不同专业,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4)外国大学毕业生,还须提交国外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该证明须在申请首日前取得)及成绩单原件(需附有与学历、学位证明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译文)。

2006年8月以后颁发的外国学位证书、2008年8月以后颁发的港澳台地区学位证书、2013年(含)以后颁发的中外合作办学学位证书,还须提交外国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外国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系统()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五)教师资格证书或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承诺书。

(6)如申请人为香港、澳门居民,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如因信息提交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导致申请材料审核不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初审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后一信息自动替代前一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期间,初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应聘原岗位或变更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初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可变更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截止时间前2小时(即6月29日8:30前)重新上传修改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期间的履历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如考生恶意登记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等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经核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7)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暂无需上传,将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审核。

(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的初审,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判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张店区教育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相关咨询。符合报名条件的,初审准予录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初审不予录用并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应注明材料缺失情况。对通过网上初审的报名人员,将保留报名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的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网上支付

经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符合免除笔试费用条件的申请人除外)应于2020年6月29日16:00前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纳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城市享受国家低保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申请人免交笔试费用。通过网络初审后,免交笔试费用的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29日下午14:00至15:00,持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收入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县(区)扶贫办(处)出具的贫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信息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张店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张店区和平路9号)办理。 派遣期内应聘的毕业生,也可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颁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张店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张店区和平路9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笔试费用为每人每科目40元。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免除笔试费用者经审核批准后)应于2020年7月8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取消和减少计划

报名完成后,对最终确定报名人数不符合考核比例的岗位,将按考核比例相应减少招聘计划并进行相应调整。取消、调整结果将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已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次报名,报名费将退还。

六、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共设两门科目。

科目一:学科专业知识;科目二: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11日(星期六)9:00-12:00。

具体安排:学科专业知识9:00-11:00、基础教育知识11:00-12:00

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所示为准。

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建设与改革、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笔试总成绩将按照学科专业知识70%、教育基础知识30%的比例计算。

为保证新进职工的基本素质,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张店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空缺数量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后,C1岗位按本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减少、调整等情况)10人以下按1:3比例确定纳入资格审查人选,10人以上按1:2比例确定(招聘计划10-13人的,定为28人);C2岗位按1:3比例确定纳入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纳入审查范围的上述人选笔试成绩均不得低于最低及格分数线。

(二)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纳入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张店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张店区纪检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督。

已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但未在规定时间和要求内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而产生的空缺,将根据笔试成绩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补缺仅限一次。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讲课(教学演示)、答辩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思路、学科专业知识等教学基本素质;答辩采用应聘人员现场回答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等。

面试具体事宜请留意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欢迎考生随时登录查看。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并聘请外地考官。

同一招聘岗位因面试人数较多而需多个考核组或场次面试的,需按有关规定对面试分数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方法详见附件3。面试成绩以修订后的分数为准,面试最低及格分数为70分,达到及格分数线者,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面试考试费用为70元/人。

(四)总成绩计算及排序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并进行四舍五入。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对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将根据其总成绩,按职位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将进行补考确定人选,补考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七、检查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纳入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未按时提交申请同意书或终止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按1:1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可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序,同等数量递补。

考察工作由张店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品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对被考察人员的评价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及《关于修订相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权利。体检期间,怀孕考生可推迟胸部X光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体检不符合标准的,安排当天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经心电图确诊)等项目体检不符合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未当日或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自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构提出复检申请。” 体检实施机构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且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体检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八、宣传招募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则发出《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如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经核实属正常,则不予聘用。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聘用期限应满最低服务年限。

新入职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新入职人员在同一单位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凭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正规手续)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首次入职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入职人员原则上通过试用期的,按招聘岗位类型、等级聘用;未通过试用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应依约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新录用人员报考教学岗位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辞职。

公共机构中新雇用人员的管理人员应根据有关人事控制申请总管理的相关人员管理法规进行总体控制申请管理。

ix。

这项开放招聘考试没有指定任何教程或教程书籍,也没有举办或委托任何组织进行考试教程课程。

如果申请人认为招聘过程中的特定行政诉讼影响了其合法权利和利益,则可以在宣布特定行政诉讼之日起60天内申请行政重新审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招聘通知和附件,并与招聘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有关。

公开招聘是根据国家,省和市政的文件和招聘公告进行的,如果发现任何违反纪律或法规的行为,开放式招聘机构将根据“处理纪律和非法招募人的公共机构”的规定。招聘部门的工作安排,遇到不合理的麻烦或破坏申请过程中的正常招聘顺序,他或她可能被取消考试和就业资格。

10.请参阅附录7,以获取有关书面考试期间流行病和控制的详细预防措施。

未涵盖的其他事项应根据公开招募公共机构的相关法规处理。

该公告应由地区教育和体育局解释。

支持热线:

地区教育与体育局组织和人事第0533--,,

监视电话:

区纪律检查与监督请愿办公室0533--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机构管理条款0533--

公告URL:

地区人民政府网站()

附录1:2020年区的区教师的公开招聘职位清单

附录2:新鲜毕业生证书(样本)

附录3:纠正面试分数的方法

附录4:申请同意证证书(示例)

附录5:终止证书(样本)

附录6:承诺信

附录7:书面考试期间流行病和控制的预防措施

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 年 6 月 15 日

 

标签:应聘   招聘   笔试   资格   学位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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