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事业单位招聘:这些情形不能报考,你知道吗?

  

(一)涉嫌违反纪律、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纪律处分的影响期尚未届满;

(3)学习期间曾受过院系以上处分者;

(四)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查明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尚在禁止参加考试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

(6)枣阳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以及用人单位不同意其申请的枣阳地区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

(7)未按照规定在指定工作单位完成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政策优惠

1.工资福利。实行一年试用期,实行试用期工资福利。试用期间,根据专业匹配程度、人岗相适应情况,送市级部门培训,签订《聘任合同》并办理聘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转为市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合格的予以取消聘任资格。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待遇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专业技术七级职务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专业技术十级职务待遇。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后,直接聘任到相应职务级别;聘任管理职务的,博士研究生享受七级员工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八级员工待遇。

2、生活补助。引进的紧缺人才在枣阳工作期间(含试用期),市财政给予生活补助:博士生30万元,3年内按4:3:3的比例每年发放;硕士生9万元,每年3万元。

3.住房保障。引进的紧缺人才及其配偶在枣阳市无房产且近5年无房产买卖交易记录的,由市政府提供人才公寓,免费使用5年作为过渡用房;引进人才在枣阳市购买经市住建局等部门批准的新建商品住房的,博士生享受首付补贴15万元,硕士生享受首付补贴12万元。

4、家庭安置及子女入学。引进人才配偶为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试用期、服务期)且愿意来我市工作的,经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我市将其调入工作单位,解决其工作问题。引进人才子女在枣阳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就读优质公立学校。

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选拔生、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试用期满后,服务期内不得参加枣阳市外的公务员、选拔生、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录用为枣阳市公务员、选拔生、国有企事业单位后不发放生活补贴)。

五、引入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向应聘者收取考试费用和体检费用。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2023年6月18日24:00。通过襄阳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网址为)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2),上传个人照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相应学历证书扫描件、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相应学历证书要求如下: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相应学历要求如下:

1.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①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②研究生硕士(博士)毕业证及硕士(博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

2、国外大学已毕业人员须提供:① 就读本科的,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证明;② 就读研究生的,须提供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证明。

3.2023年国内高校毕业的研究生,须提供:①在国内或国外高校毕业的基础上,提供符合上述1或2要求的本科学习证明;②现就读大学院系出具的研究生在读证明。

4.2023年国外高校毕业研究生须提供:①根据国内或国外高校毕业情况,按照上述要求1或2提供本科学习证明;②研究生出国留学签证或其他在学证明。

5、申请人如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证明,该证明需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栏中的“研究生在读证明或留学签证或其他在读证明”项。

(二)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对每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可调整相关专业类别的引进名额,调整情况在枣阳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于部分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或部分高校专业名称与教育部专业目录不一致的,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紧密相关的,经市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如发现任何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违规行为,将按规定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试。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将提前在枣阳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面试人选未达到1:1比例且特别紧缺的岗位,设置最低通过分数线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应聘人员思想品德、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留任意愿等。考察中发现影响录用的问题,经查实属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对象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最低通过分数线范围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替换。

(五)体检。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枣阳市政府网、枣阳市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存在影响聘用事项,经核实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内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将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明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程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合同签订、就业登记等手续。其中,往届毕业生在公示结束后办理手续、正式到岗。2023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位证书、学位证明后办理手续、到岗。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为便于公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专门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12380-02。

2、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体检费,不指定考试备考书籍,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培训班,任何以本次人才引进名义开办的备考课程、备考网站、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无关,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枣阳市专项引进紧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支持热线:-.

附录:

附件1:枣阳市2023年引进紧缺人才专项规划.xlsx

附件2:枣阳市2023年特别引进紧缺人才登记表.doc

枣阳市引进紧缺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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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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