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9 治是否为形声字?探究治字的读音与意义

  

429“治”是声义字吗?为什么“台”读作tái或tāi,而“治”读作zhì?

“治”就是用法律像胎儿一样保护人、管理人。

“治”的发音是zhì ㄓˋ。

“台”的发音为tái ㄊㄞˊ。 “台”的发音为tāi ㄊㄞˉ。

“水”与“台”合二为一,“水”首先起主导作用,“台”其次起辅助作用,起到增进意义的作用。形声字改读、改韵、改声,然后“台”以派生义和间接指称参与“治”字。液体流动以平衡重量的形状是“水”字的范式。“水”在这里表达的是法律的层次,是“台”字的范式。“台”在这里表达的是像胎儿一样的监护。“水”与“台”合二为一,就出现了上下之分,就像法律的层次像胚胎一样受到监护,是“治”字的范式。

“相与比述”的本义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某件事物进行修复和规范。

虽然“治”和“台”的读音完全不同,但《说文解字》说“治,从水,台声”。所以“治”是形声字,形声字变音、变韵、变调。那么“台”就以派生义和间接指称参与“治”字。胚胎需要监督管理才能健康成长。水也是比较的参照物,表达法律的层次。“水”和“台”合起来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去修缮、规范。

规则:

《说文解字》云:“其主水。发源于东莱曲城阳丘山,南流入海。由‘水’和‘台’两个音组成。

《说文解字》云:“水,即‘水’,即北方之流,如众水聚流,中带少许阳气。”‘水’字之型,即液体流动之形,使重量均匀。

《说文解字》云:“台,言也。口?音。”

《说文解字》云:“口,人谈论食物之道。象形。”人谈论食物之通道的大门,便是口字的典范。

《说文解字》云:“?,用。由‘巳’和‘巳’两个字组成。”石忠贾说:“巳,用。是象形字。”

(巳:见三笔中的第三笔“巳”)

“已”是“巳”的分化字,为了区别,就留了一个缺口,形成“已”。所以,“已”和“巳”同源(?),是金文和篆书中的一个形象,都是“巳”的倒写,也就是胎儿头朝下的形状,表示胎儿已经发育成熟,即将出生。“?”字的字形,就好比胎儿即将从子宫里出来。

口、?两个范式的叠加:如同妊娠、喜悦的语言,是台字的范式。

水与台两种范式的叠加:上下层级的差异,犹如法律的层级像胚胎一样被监督和管理,这是治理的范式。

《易经字义》第2157页:“(治)治水。发源于东莱曲城阳丘山,南流入海。成应为程,是字误。曲城与东莱县两处记载相同。山东莱州叶县东北六十里有古城曲城。曲城下前书记载说阳丘山为治水源,南流至邑,流入海。邑字疑有误。一书说至临邑更是错,应为吉津。叶县东南三十里有阳丘山,又称马鞍山。治水今称小谷河,从叶县南流,至平度府东南,与邓州府黄县出大谷河汇合,直流至墨。至墨流入海。”胶州马湾口。一统志说。左传昭二十年。在谷酉西。杜注。谷水、酉水皆在城阳郡。东南入海。齐城。谷即大谷河。酉即小谷河。余才说酉,古音读作一。与峙同首。齐城言可信。从水。太音。峙之且。一部。按今离字解。离之义借峙。”。

“治”就是法律如同胎儿的守护者、管理者。

互相比较。本义:表示整修按一定的标准进行,使之规范化。例如:郦道元《水经》:“禹治水,昔也。”朱绍孙《西门豹待邺》:“百姓修渠。”《聊斋志异·小翠》:“遂修别院,令夫妇行礼。”《史记·小武本纪》:“遂整装出发,东出海求师。”例如:置酒食、置布(整顿容貌,依法行事)、置人(整理行李)、置行(严加修葺行李)、置善(修缮)、置荣(修缮)。

“相与比述”的引申义是表示治理、管理、统治。如:《吕氏春秋·查禁》:“治国无法,则天下乱。”《孟子·滕文公上》:“有以心为业,有以手为业。以心为业者治人,以手为业者治人。治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人。”《庄子·马蹄》:“伯乐善治马。” 《后汉书·张衡传》:“衡下车,治君威,整顿典章。(治理威严,树立威信。)”例如:大治天下、法治、民治、自治、根治、治民(治理公共事务;官职)、治军(治理军队,用兵)、治具(治理国家的各种措施)、治术(治理国家的方法)、治理制度(治国的法律制度和制度)、治方针(治理国家的方针、政策、措施等)、治乱(治理乱局,使国家安定平和)、治政(掌管)、治市(古代主管市井贸易的官员)。

比较、对照:表示处理;应付。例如:《后汉书·廉范传》:“后作武威、二郡太守,循俗导之,各得正政。”《汉书·虐臣传·殷商》:“皆重威严,以政事而著称。”例如:直坂(善于处事)、直居(处理繁琐的工作)、直事(处理公务)、直恕(处理各种事务)、直仪(处理事务得体)、直干(善于处理政务)。

项羽别述引申义:表达管理。例如:《史记·越王勾践传》:“父子二人管理家产,不多时,便得了数十万两银子。”又如:管理家产(管理财产)。

“相与比叙”的引申义,是指治疗或治愈。如《盐铁论·世事论》:“人有病,不治则昏睡。”又如:病可治而命不可保(迷信认为人注定要死,任何治疗都治不好),他的病很快就好了,耳聋也好了(治耳聋)。

项羽别述引申义:表示惩罚,惩治。如:《荀子·正论》:“上无肉刑,有象征性惩罚。”《史记·蒙恬传》:“高宗犯大罪,秦王令蒙毅治之。”诸葛亮《处世表》:“若不奏效,诛臣罪,报先帝灵。”又如:刑、直施(刑罚赦免)。

“相与比叙”的引申义为审判,如:治遇(审理案件)、治问(同审问)、治验(审问查证)。

“相与比叙”的引申义为建筑。如《汉书·高帝记》云:“相与比叙,又治秦中。”(注:“是京师。”)宋·司马光《巡检诗康》云:“相与比叙,治封丘门内。”

项羽比述引申义:表示整顿、训练。例如:《周礼大宗博》:“治大礼。”(注:“同行。”)。《资治通鉴》:“今吾训水军八十万,将与将军在吴中狩猎。”又如:直礼(教导礼仪)。

互相比较、对照:表示研究。如严复在《天演义》译文序中写道:“此为研究外文著作者之大乐也。”又如:研究经典(研究经典)。

“相与比述”的引申义是指较大的地区政府所在地,例如省府、县府等。

“相与比叙”的引申义,就是表达政治。如《尚书·周官·太宰》:“中宰掌国政,统领百官,平四海。”又如:政制(政法)、政号(政令、政令)、政事(政务)、政绩(政绩)。

“相与比述”的引申义,是指社会的安定、和平(与“乱”相对)。例如:《荀子·天论》:“禹治天下,桀乱,治乱非天意。”《荀子·天论》:“时与天下之治同,灾异于天下之治。”《韩非子·戊戌》:“故不施厚赏,不施重刑,而民自治。”《易·西辞下》:“君子安而不忘危,……,为而不忘乱。”清·洪亮吉《治平篇》:“治平百余年。”又如:治强、治康、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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