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才政策再升级,十三条新措施助力人才发展

  

西安人才政策再升级,13条新举措出炉

1.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班(预科技师班)毕业生)在西安就业落户、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1000元和“‘西’引才‘安心’幸福就业大礼包”。

2.设立西安高校“人才保留奖”,对西安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就业落户的,学校每人给予200元一次性奖励。

3.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对高校毕业生5年内首次在西安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大学生创业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4.提供全额灵活就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来西安灵活就业的,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2年。

5.进一步放开人才评价权。将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高级、中级技能人才评价权下放给大企业,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才评价。

6.扩大人才认定范围。将公务员、文化创意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更多领域人才纳入DE人才分类认定范围。

7.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参加培训的企业员工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技师、高级技师给予2000元补贴,高级工及以下给予1000元补贴。

8.实行高水平大学硕士毕业生“免笔试”招聘。事业单位招收高水平大学急需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可免笔试,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

9.完善引才用才住房保障,对西安市属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生,安置补助费由5年每人10万元提高到5年每人15万元。

10.放宽外国人才入境条件。来西安工作的外国留学生、国外知名大学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取消外国人才来华工作年龄限制。

11.建立外国人才工作补贴制度。鼓励具有产学研综合素质的外国人才在不同岗位创新创业,对来西安的外国人才提供每年最高60万元的工资性补贴和来华工作补贴。

12.扩大“西安友谊奖”品牌效应。鼓励在西安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外国人才参与荣誉奖评选。获“西安友谊奖”的,奖励3万元;获“西安市杰出外国专家奖”的,奖励1万元。

13.搭建前沿引才平台。聘请100名国内外知名专家、社会知名人士、著名大学校友担任“西安引才大使”“校园引才使者”,对接海内外知名高校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在20个重点城市知名大学校友会设立“人才招聘工作站”,扩大招才引智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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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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