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2023 年度流动人员高、中级职称评审通知

  

摘要:唐山人才交流中心发布2023年度流动人员高、中级职称评审通知,高经济师们快来看看吧!自2023年2月8日起,已在唐山人才交流中心保留人事档案、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向唐山人才交流中心提出申报申请,申报时间为8月8日至25日,纸质材料初审继续采取预约制办理,高职教育预约时间为8月9日至8月23日(不含节假日)。

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23年流动人员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冀职称改办〔2023〕16号)和我市202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职称工作安排如下:

1.报名对象范围:

截至2023年2月8日,凡在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留存人事档案的,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与我市企业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每年在我市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灵活就业人才;符合政策条件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申报范围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仍在职在岗、未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公务员(含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中小学教师继续实施课堂能力测试。(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23日,请将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公司名称、教学专业等信息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

2. 申请时间:

1.高级、省中级(文学创作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时间为8月8日至25日。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学创作专业除外)申报时间为9月7日至27日(9月12日为高职高专学历报送材料暂停业务日)。

3、11月份组织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发证工作。

3.注意事项:

1.纸质材料初审继续采取预约方式办理,预约方式为(请用手机操作,凭申请人信息预约)。高职院校预约时间为8月9日至8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中职院校预约时间为9月7日至9月25日(节假日除外)。预约为每册一个号,预约成功后,请凭短信提前十分钟到达。

2.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纸质报名并行,个人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现场初审时,应开通系统报名账号并添加职称申报QQ工作群,初审通过后如实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将相关材料清晰电子版扫描上传。

3、应聘人员较多,如对填表有任何疑问,请下载“附件”并仔细阅读文件夹中的各项说明。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可发邮件至指定邮箱(人事代理标题)汇总后反馈。

4、初审时,应按目录顺序整理材料(如需向档案馆借阅材料,请提前借阅并放在卷内相应位置,以便初审)。申领材料时,如已自行归档,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在单位归档,请让单位人事经理携带单位出具的晋升同意书(见附件12)。

若政策或时间安排有任何变动,我们将及时在“唐山人才网-人力资源中介-中介新闻”官网发布通知,请您随时查阅。

办公地址: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3号门3、4号窗口

温馨提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如下:省内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到现工作单位申报,也可经工作单位同意后,到档案管理单位所在地省级各级人才市场申报。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在居住地当地申报,工作单位与档案管理地不一致的,经档案管理单位同意后,可到现工作单位申报(我中心出具《申报同意书》)。

附件:职称申报须知

(详情请参阅:)

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

2023 年 8 月 8 日

 

标签:申报   职称   唐山   预约   人事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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