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理学院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

  

学校全名: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英文名称:l

学校位置及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学校类型:公立普通高校

受教育程度: 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校主要情况:

校园占地面积125.9万平方米(约1887.4亩);生均教学管理面积14.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1.2平方米;生师比17.6;有专任教师1010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占93.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794.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395.3元;有图书151.1万册,生均图书71册。

二、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数量和质量等因素,确定各学科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专业分布向一流特色学科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支持学科倾斜。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参加英语外语考试。汉语国际教育、化学工程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安排英语为授课语言。报考其他语种请慎重。其他专业无语种限制。

各专业对男女学生比例没有限制。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计划、选修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测评文件使用情况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公布及学校官网公布为准。(选修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科目一致)

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须按照省教育厅批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 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学位证

普通高校学生完成本科学习后,经考试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5. 取件及退款

1. 学费及住宿费

学生收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

2. 学费、住宿费退还

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留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所交学费、住宿费。

3. 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扶贫助学专项措施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资助,每学年颁发一次,奖学金金额为每人8000元人民币,发给获奖证书,记入学生学业成绩单。

(2)政府奖学金:由省政府资助,每学年颁发一次,奖学金金额为每人8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记入学生学业成绩单。

(3)中国石油奖学金:该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金额为每人6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4)勤奋奖学金:由学校资助,每学年颁发一次,一等奖学金每人15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财政资助,用于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高等学校学生,每学年颁发一次,奖学金金额为每人5000元,记入学生学业档案。

(6)国家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金额为4400元/人,二等奖学金金额为2750元/人。

(7)国家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学生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8)勤工俭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有空闲时间学习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俭学岗位,改善他们的学习、生活条件,积累实践经验。

(9)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发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芬兰中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4年,与我校同批次录取。符合我校毕业条件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在华完成学业后,符合签证申请条件并经考试合格的,可自愿申请出国留学,但需符合芬兰中央应用技术大学和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的录取要求。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被授予芬兰中央应用技术大学和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的工程学士学位。

七、录取办法

1. 录取比例

分批次顺序志愿招生,录取率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分批次平行志愿招生,录取率确定为100%。

2. 身体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对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中“可能不予录取”或“可能不予录取”情形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3. 大学申请与录取

学校面向辽宁省招生:普通本科批次、体育类本科批次、第一阶段艺术类本科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和录取模式。

学校执行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和归档原则。

动画、产品设计专业要求外语成绩大于等于50分;英语专业要求考生以英语作为外语考试语言,且英语成绩大于等于90分;化学工程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招收专业偏好考生。

已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各专业选修科目要求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及学校官网为准。辽宁省2022年新高考实行“3+1+2”模式,招生计划分物理、历史学科,单独报考。

4. 高考加分学生的处理

招生工作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学校在省招生计划中不安排艺术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不全部实行高考加分和分数线。

五、已入学考生专业安排方式

(1)一般规定

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做大差别。在思想政治品德测评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关怀成绩之和)为依据,按照考生申报的专业偏好(不含专业服从偏好)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偏好。

若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类科目总成绩与政策性优惠分数线之和)相同,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文科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科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3+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史物理类学生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成绩、第一志愿科目成绩、第二志愿科目最高分、第二志愿科目第二分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偏好顺序,排序在前者优先; 若优先顺序仍不变,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择优录取。

(2)艺术

录取依据“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外语成绩大于等于50分。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文科(文科)按专业课成绩和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理科)按专业课成绩和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不区分文理科录取的省份和实行“3+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专业课成绩和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实行“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文科(史学)、文科(物理)按文化总成绩、语文和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成绩、第一志愿科目成绩、第二志愿科目最高分、第二志愿科目第二高分从高到低排序。 若仍相同,则按考生志愿排序,志愿排序在前者优先考虑;若志愿排序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条件择优录取。

(3)体育

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的综合成绩从大到小排序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历史)专业、体育(物理)专业按文化总分、语数总分、语数最高分、外语最高分、第一志愿成绩、第二志愿成绩最高分、第二志愿成绩第二分的顺序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比较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优先考虑志愿在前者;若志愿顺序相同则考虑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择优录取。

(4)少数民族预科班

少数民族预科不设专业。预科毕业后,学校根据预科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专业偏好分配专业。预科生升本科时不得跨批次分配专业。少数民族预科同等分数录取排名规则参照普通班。

(5)特殊招生提示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程序、时间安排及录取办法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2022年辽宁省重点高校专项计划招收农村生源计划作为普通本科批次院校申请材料填报,单独设立备案单位,不单独设立录取批次。

(六)违反规定的考生处理

录取后,如发现违反国家或我省招生政策、作弊行为或身体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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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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