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大同大学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

  

山西大同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西大同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同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和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新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素质综合考核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山西大同大学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为依法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大同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20

第六条 受教育程度: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性质:公立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录取通知书发布人:山西大同大学校长姚丽英

第十二条 学校地址:

毓东校区:山西省大同市兴云街,邮政编码:

新平旺校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通泉路,邮政编码: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十三条 山西大同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普通本科、专科转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山西大同大学教务处是组织实施山西大同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大同大学普通本科、专科至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全面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山西大同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重点支持政策和前期计划等,制定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预留不超过总招生计划1%的名额,主要用于生源质量控制和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五章 入学规则

第十八条 我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和程序确定立项比例、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执行。特别强调,患有色盲、色弱等眼疾的考生在报考专业时应严格参照上述指南的规定,避免因体检结果受到专业调整限制。

第二十条 我校招生实行“成绩优先、学生自愿”的原则。

普通类:

1.对通过录取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安排专业入学;录取分数相同者,按生源地确定的同分数排序规则排序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1:1招生计划内,按专业偏好录取”的录取规则。

艺术:

我校采用学生所在省(区、市)统一或联考成绩,如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分数排序及录取规定的,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3、音乐表演专业按照各行业或行业类型计划,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详见当年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报名表填表指南》)。

4、舞蹈、书法、美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按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录取。

若录取分数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录取。

运动的:

5.体育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如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成绩排序和录取规定的,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以专业成绩作为立项录取的排序分数,按照“明确专业志愿”规则择优录取。

体育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学业满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50%。按综合成绩录取时,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时,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学业总成绩-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选修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类别)选修科目要求,我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招生。

第二十二条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减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对口支援新疆项目等特殊类型专项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英语专业学生外语为英语,俄语专业学生外语为俄语或英语。非外语专业学生外语不限,但我校只开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等公共外语课程。

第二十五条 矿业工程、矿业工程(煤层气)、安全工程、智能采矿工程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其他专业不限性别。

第二十六条 按照录取规定,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同意调整至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不同意调整专业的,将不予录取。

第六章 发证

第二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经考试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山西大同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大同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山西大同大学学位证书。专科升本科毕业的学生,??毕业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本科”。

第七章 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山西大同大学学生奖学金。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立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户籍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将根据《山西大同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视实际情况处理。凡以欺骗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学费标准的通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学费标准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2018〕293号)执行;住宿费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原公布的招生制度、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写申请材料的参考,不构成学校的录取承诺。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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