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出台高层次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吸引人才构建优质环境

  

11月16日,记者从县委组织部获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开化县高层次人才公寓租赁管理规定(试行)》,旨在加大吸引人才力度,为引进高层次人才营造更好的环境,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人才公寓”政策自今年6月启动实施以来,县委人才办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借鉴其他县市做法,多次研究修改政策文件。开化县“人才公寓”政策针对县内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的各类人才,采取“政府引导、只租不卖、周转使用”的方式,租金按县内现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支付,根据现有房源市场价格分析,每名租住人才每年可优惠5000至6000元。

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开化县把实施“人才公寓”作为重点环节,根据近年来该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际情况,首批确定13套房子为人才公寓,其中沁阳办事处华山坪18号7号楼6套房子,每套房子面积70平方米,梧桐路1号4号楼7套房子,每套房子面积63平方米,目前均已满足“拎包入住”条件。

“下一步,要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大人才公寓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认知度。”县委人才办负责人表示,同时要严把“人才公寓”租赁审批关,在严格资格条件和申请程序的基础上,每年集中安排一次,在审批环节实行量化评分。相关申请表格可在“开化党建网”下载,相关手续可向县委人才办、住建局咨询。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县将根据需要拿出部分公租房作为人才公寓,进一步扩大受益群体,积极稳妥推进人才公寓政策落地。”

 

标签:人才公寓   租房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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