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及报名条件解读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3]8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规定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专业类别的考试。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作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3.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有关要求,参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符合晋升高级职称相应报名条件的,可提前一年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可直接报考晋升高级职称考试。 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以一线为重点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请的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政策待遇。

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生、护士可提前一年参加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社区护理中级技术资格考试。

5.2024年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及从事本专业年限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变动需报考现专业类别的人员,须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注册条件中关于专业资格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在国家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取得的资格或学位。计算工龄时,从事医务、护理专业活动的,从专业注册时起计算;取得护士、药师、技师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从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时起计算。

6.自2024年起,内科专业纳入职业病专业,传染病专业纳入结核病专业,公共卫生专业纳入职业卫生专业,妇产科、泌尿外科专业按专业内容纳入计划生育专业;护理专业纳入中医护理专业,所有护理专业考试相应增加中医药内容。

7.考生于2023年12月1日至14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填写个人信息、打印《2024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现场审核时间定于2023年12月2日至15日工作日。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到所在单位卫生行政部门现场确认并缴费(省级考点现场确认由单位组织,不受理个人报名)。收费标准:笔试专业每人每科目70元;机考专业每人每科目90元。详细专业请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 军队考生报名资料须由团级以上单位于2024年1月3日至9日工作日内持单位介绍信送至所在考点办理军队考生资料交接及缴纳考试费用。收费方式:省级考点以信用卡或支付宝方式缴费;其他考点考生可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8、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情况,资格审查通过者须于2024年4月1日至21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军人考生准考证由考试中心打印,2024年4月7日至8日期间在考试中心领取。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九、2024年人机对话考试时间为4月13、14、20、21日;纸笔考试时间为4月13、14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0、省级考点考生现场确认地址为北小墙2号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中心

2023 年 11 月 21 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中心:0351-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51-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检测中心:0352-/

阳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务事务管理中心:0353-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55-

金城健康保健发展中心:0356-

朔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49-

新州健康体检中心:0350-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54-

吕梁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0358-

临汾健康体检中心:0357-

运城市健康体检中心: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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