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 2020 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组织部、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金昌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卫生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决定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拟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引进计划

金昌市教育系统人才招聘计划共计68人,其中市属教育系统55人、永昌县教育系统5人、金川区教育系统8人。人才招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0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 引入方法

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通过招聘引进教育急需、紧缺人才,成立金昌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到部分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西北师范大学举办校园专场招聘会,实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三、引入范围

1. 第一阶段引进范围

1.2020年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0年全日制教师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生须与本科、硕士研究生专业相同);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0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第二阶段引进范围

1.2017年至今未就业的毕业生和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生(本硕专业须一致);

2.2017年至今未就业的毕业生和2020年省属重点师范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四、推介时间及地点

第一阶段

2019年12月16-17日 陕西师范大学(西安)

2019年12月19-20日 西南大学(重庆)

2019年12月20-21日 东北师范大学(长春)

第二阶段

2019年12月23-27日 西北师范大学(兰州)

五、引进条件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与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政治素质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处分;

6.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时取得相应的研究生、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8、身体健康,满足岗位身体要求。

2. 资格

1、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2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

2.2020年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见岗位汇总表。引入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4年、2016年《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及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反党纪、政治纪律(校纪)或者刑事处罚,正在服刑(惩戒)期间的;

3.近3年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有违反公职人员纪律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尚未司法终结的;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能受理申请的人员。

VI. 引入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等方式,也可委托报名。网上报名人员可先将《金昌市2020年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申请表》电子版、个人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工作邮箱(),并根据报名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确认。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第一阶段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永学生活动中心

2019年12月16日上午9:00-10:30

西南大学: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上午9:30-11:00

东北师范大学:校本部就业指导中心

2019年12月20日上午11:00-下午12:30

第二阶段

西北师范大学:校本部学生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23日 9:00-18:00(无午休)

详情请关注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聘前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岗位引进条件,认真核对《甘肃省金昌市2020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名单》(附件2)所列专业及岗位代码。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填写一个岗位,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重复交叉报名的,考核结果视为无效。

报名时,2020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高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业成绩单、就业协议、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申请表》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底部同底;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就业协议、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申请表》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底部同底;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委托报名,受托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申请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审查:考核组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及学业课程成绩进行审核,并登记报名信息。成绩核查以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学业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记录者一律进入面试阶段。如应聘岗位对应专业课程有补考或其他课程有两门及以上补考的,无论补考成绩是否合格,均取消应聘资格。成绩核查不纳入考核成绩排序。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说明理由。

(二)组织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考核组发出面试通知,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考核组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答辩与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和政治思想表现。答辩采用随机抽题形式进行;教学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对应学段现行教材。第一阶段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其中一学时的教材内容组织教学(甘肃广播电视大学金昌分校、特殊教育学校应聘人员可选择本专业教材内容授课),第二阶段应聘人员采用现场出题、现场备课、现场授课的方式授课。 参加音乐、美术、体育等艺术类专业和幼师类面试的考生,面试时可自由选择展示才艺。考核组将根据答辩、教学、才艺展示等情况,现场综合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考核结果,将在金昌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三)确定拟引进人选。引进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引进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予录用。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人数1:1确定拟引进人选。如岗位应聘人数大于1:1,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引进人选。如面试成绩相等,则通过附加测试,以相同数量确定拟引进人选。

(四)签订合同。拟聘用人员根据岗位类别、专业、岗位代码,按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如在签订合同时,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导致空缺岗位有替代人选的,按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替代。

(五)体检。所有拟录用人员均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录用,本次录用为定额录用。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内容重点关注政治思想、品德修养、遵纪守法、自我约束、能力素质、学习情况等。考察期间,主要通过查阅被考察人员人事档案、“信用中国”和“鼎立信”相关情况、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亲自访谈等方式进行。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掌握被考察人员情况,对被考察人员给予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与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教师资格证等所需材料。未提供上述材料者,视为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报送。检查结束后,市教育局将人才招聘实施方案、人才招聘公告、人才招聘结果等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公示录用。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市教育局提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人才引进、聘用手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引进人员综合信息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试用期间按当地国有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标准执行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员工,并定级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最短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七、福利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一)设立与使用。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一律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

(二)薪酬福利。人才引进并签订合同后,按照现行事业单位标准享受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各项福利。

(三)生活保障。根据《金昌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市委办发[2012]175号),符合认定条件和认定范围的人才,由教育部门报市委认定为急需紧缺人才。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金昌市人才优惠政策。

(四)职称评聘。按照省、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有关政策规定,引进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工作满3年,可评定为中级职称。

8.其他注意事项

由于本次人才引进将以校园专场人才引进活动的形式开展,有关高校举办的专场人才引进活动中已签约的岗位及剩余的人才引进计划等,将通过金昌市教育局官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在下届校园招聘会开始前通过有关高校学生就业服务中心、高校网站等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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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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