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郑州轻工业大学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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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美术学院

(原郑州轻工业学院伊斯顿美术学院)

2024 年招生指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郑州美术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美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为2001年成立的郑州轻工业学院伊斯顿美术学院,2023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分设为郑州美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美术学院,国标代码:14831。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牟新城商都大道(西)999号。

第四条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下达的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六条 郑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日常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履行监督职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师资队伍、就业情况以及学科专业建设和社会需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应及时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重大计划按规定报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并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对招生过程中未完成的计划,由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生源情况统一安排,自愿招收或者按生源情况调整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十一条 预留计划须按照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入学规则

第十二条:各专业录取不设外语要求,但在学校教学活动中,公立大学只提供英语课程。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非英语语言的申请人应谨慎申请。

第十三条 对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合格的被录取考生,其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录取就业权益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的男女学生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五条 入学规则

艺术类考生在填写入学申请表时,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一考试,并通过考试,且学业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线。

(一)美术与设计专业

1、河南省内学校按河南省平行志愿录取规定录取学生。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的录取,按照考生高考文化科目成绩排序,文化科目成绩相同的,按照省统考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依次排序。

绘画、雕塑、中国画专业按考生要求选修

排名依据学业成绩70%、专业成绩30%的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考生学业成绩×7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30%),若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专业省统考成绩依次排序。

2.云南省内学校按照云南省平行志愿填报规则录取学生,并按照学业总成绩(含关爱分)选择排序。

3.其余省(区、市)学校按生源地省(区、市)招生简章规定招生。原则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符合有关要求、愿意接受专业调整的学生,录取后不予拒绝。安排专业时,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如考生档案排序分数相同,则按省统考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所填专业不能全部满足时,如愿意接受专业调整,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整至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如不接受专业调整,则予以拒绝。

2. 书法

书法专业:学校按照河南省平行志愿填报规则录取,按照高考成绩排序,若高考成绩相同,则按省统考、语文、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六条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如有其他情形,学校将在高考报名开始前在学校网站上发布相应的补充说明。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颁发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美术学院。学生完成学业,符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者,颁发郑州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即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规定、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重大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试结果。

第二十一条 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改革河南省民办高校学位教育收费管理方式的通知》(豫发改收费管理〔2017〕17号)精神,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18000元。

根据住宿情况,住宿费用为:4人间1100元/年/生;6人间900元/年/生。

第二十二条 学生资助政策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在校学习期间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开辟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建立了完备的资助政策体系。

1、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品学兼优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品学兼优、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可评选为优秀学生奖学金:每人每年500-3000元。

2、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视困难程度而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军人本科生、专科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家乡助学贷款,每名学生每年最高可申请1.6万元助学贷款。

4、勤工俭学:学校设有勤工俭学项目,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身劳动获取合法报酬,改善学习、生活条件。

5.军队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资助:经学生申请,补偿学费、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6.困难学生临时补助:如学生家庭因意外原因遇到临时困难,无力支付近期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的,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及网站

1. 招生咨询电话:-

2.入学咨询传真:0371-

3. 电子邮件:

4.学校网站: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代为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除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任何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组织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如对各媒体平台摘编发布的学校招生规定有误解的,以学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公布的招生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郑州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郑州美术学院 2023年

河南省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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