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资格初审与面试考核的相关规定

  

(三)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时启动,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报考其他合适岗位。

(四)面试考核。本次人才招聘不设比例,对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1:3或不存在竞争的岗位,正常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者,取消进入下阶段资格。对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5的岗位,视情况增加综合能力测试。参加面试考核的候选人,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为1:3;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候选人综合测试成绩和面试考核分数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在85分以下(不含85分)者,取消进入下阶段资格。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分析能力、外貌、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对于教学岗位,还应考核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基本教学技能。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结果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当场签字。

面试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市委党校岗位还增加试讲环节;中学教师岗位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试讲+答辩”形式进行。

(五)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按照面试考核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面试考核成绩(总分)相同的,按照面试考官总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与面试考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总分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选。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审查应聘人员原件相关证书、学历或学业地位网上验证报告、职称或其他资格证明、业绩证明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6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接受资格审查,未提供者,将被取消引进资格。

(六)体检。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考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考察组由招录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按照《公务员招录考察条例(试行)》规定组织实施,重点对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等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相关网络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四、政策优惠

1.薪酬福利。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应当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执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2.职称评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博士生评定为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硕士生评定为中级职称,不受单位岗位结构配比限制,取得职称后可直接聘用。

3.生活补贴:市财政对引进的高级专家、博士、副高级、“双一流”大学硕士、公派师范生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生活补贴。

4、住房补贴。对经介绍在嘉峪关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高级专家18万元,博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2万元,双一流大学硕士生、公费师范生8万元,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生、本科生5万元。同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条件的,可享受本市住房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80万元的贷款额度。

5、人才公寓。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免租入住市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高级专家、博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租居住8年,“双一流”大学硕士生、公派师范生可免租居住6年,“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生、本科生可免租居住4年。

6、住房补贴。在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对引进人才提供住房补贴,补贴标准为高级专家2500元/月,博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000元/月,“双一流”大学硕士生、公派师范生1200元/月,“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生、本科生800元/月。

7.继续教育:对急需紧缺人才、紧缺人才在工作期间取得高等学历教育的,给予学费总额70%的补贴。

8.项目支持。对申报市级人才项目、科技项目的人才给予优先支持,申报成功后,视项目情况给予5-5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对拥有重大发明专利、专有技术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团队)来我市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项目转化资金。

9.家属及子女安置。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其亲属随迁安置;配偶工作安置,按照“对口匹配”原则,及时协调解决;子女处于学前、义务教育阶段的,由教育部门负责妥善安排;父母在本市落户的,按照《嘉峪关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享受上门保洁、生活照护、爱心午餐等居家养老服务。

10.其他优惠政策及实施细则按照《嘉峪关市高层次和急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过程中,如遇到报名系统登录、应聘条件等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岗位需求表中对应单位联系人联系,沟通解决。

(二)资格初审结果、面试考核(含综合能力测试、试讲)、体检时间地点由市委组织部(教师岗位、市教育局)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及时关注“雄关党建”微信公众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手续者,取消入职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阶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用,替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无人报考或无人替补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相关资格要求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引进资格。

(五)引进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享受各项政策待遇。引进人员在嘉峪关市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5年内辞职、调职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招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追回已发放的各项补贴,并办理离职手续。

(六)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七)人才引进、招聘启动后,各引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及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对人才引进、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督导。

(八)本次推介不会指定任何备考书籍,不会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峪关市委组织部、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支持热线:

市委组织部:093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7-

市教育局:0937-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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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峪关市2024年集中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原标题:嘉峪关市2024年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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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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