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起吉林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

  

9月15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吉林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会上,吉林省教育厅厅长王忠介绍,近日,经教育部审议通过,吉林省政府印发了《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从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以高考统一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成绩为依据招生录取,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王忠介绍,《方案》明确改革目标,从2021年秋季入学高一学生开始,全面实施高考改革,到2024年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化录取的高考招生制度。

《规划》具体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成绩测试制度;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改革;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制度。

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将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选拔制度,分为入学资格考试和择优考试。入学资格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生毕业和获得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择优考试成绩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资格考试科目

涵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所规定的全部科目。

选修考试科目

包括思政、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学生根据各高校相关专业对选修科目的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在以上6门学科中选择3门参加选考,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其中,历史或物理选考1门,思政、地理、化学、生物选考2门。资格考试每年组织2次,分别在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举行。选考每年组织1次,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时举行。

吉林省《实施方案》还对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出了详细规定。综合素质评价体现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体特长,重点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高校招生的重要参考。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公开学生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确保真实性。

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实施方案》保持高考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数线不变,考试时间不变,不区分文理科。同时以学业水平考试三门选修科目成绩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测评,实行“两基一参考”录取模式。

一是明确“新高考”开始时间。

即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开始进行高考全面改革,2024年实行“新高考”。

二是明确“新高考”考试科目设置。

“新高考”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考统一科目和三门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其中,考生需在物理、历史中任选一门,在思政、地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两门,即“3+1+2”模式。

三是明确考生总成绩的构成。

考生总成绩由学业水平考试中高考科目成绩和选修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高考科目以原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为150分。选修科目中,物理或历史第一志愿科目以原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为100分;思政、地理、化学、生物四门选修科目中考生自主选择的两门科目,评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为100分。教育部网站上有详细的成绩换算方法图文说明,帮助大家了解核心内容。

四是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自2024年起,高考统一招生录取分为物理、历史两个专业,分别招生、分别录取、分别录取,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实行平行申请录取。

高职教育实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招生相对独立,建立符合高职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高职独立考试招生和对口考试两大类。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在每年春季进行,根据高职独立考试招生和对口考试两种不同的类型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普通高中毕业生只能报考高职独立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既可以选择报考高职独立考试招生,也可以选择报考高职独立考试招生。 高职教育自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全省统一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机构自主实施。高职教育对应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由全省统一组织。

《方案》坚持顶层设计,注重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以高考为突破口,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等进行总体设计,形成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改革。力争给每一个学生提供合适的升学通道,为不同的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成长发展路径。同时也体现以人为本,促进科学选人。此轮高考综合改革从高中教学、考试方式、招生录取到高校人才培养,无不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和高校招生专业的科目要求,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将高校专业培养与高中教育教学有机联系起来,增加人才素质结构的多样化和考试方式的多样性。同时开展综合素质测评,以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人才,逐步扭转唯分数论的评价取向。

《方案》把促进公平正义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优化选修科目评分办法,不同选修科目分数具有可比性,保持考生各选修科目分数排序不变,确保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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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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