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出版
2024年高等院校专项计划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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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
2024 年高校特别项目招生指南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的安排,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工作的通知》,我校将继续开展2024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1. 申请条件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4年高考报名。
2.考生须为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地区的农村优秀高中毕业生,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地区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3.应聘人员及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所在地须在实施地区农村,且应聘人员须在实施地区农村连续户口3年以上。
4.应聘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地县级高中学校连续三年注册并实际在校学习。
5.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优秀。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计划招生80人,专业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商务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计算机科学、地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新闻传播学、数字媒体技术等。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选修科目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
2024年4月8日至4月25日,考生登录教育部“特招报名平台-高校特招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在“报名”栏选择报名类型为“高校特招”;填表完毕后,下载报名表,经中学审核后加盖公章、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考生须保证上传的报名材料齐全、清晰,否则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查
2024年5月2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2024年5月31日前,我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我校将初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上报并按教育部规定向社会公布。经各级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我校合格考生。
五、录取办法
1.填写申请表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原籍省(区、市)高校相应批次专项招生计划中将我校作为第一志愿院校填写,专业选择须符合我校各省、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须按照我校要求填写专业及选修科目(以原籍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否则视为无效。建议服从专业调整,增加录取几率。未按要求填写专项院校高考意愿的考生,将不再具备我校专项院校计划的录取资格。
2. 高考录取
(一)对高考愿望符合条件、高考体检符合国家要求、立项分数线高出原籍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的合格考生,我校将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规定规定的录取原则,按照立项分数线从高到低、专业愿望从早到晚的顺序,为考生安排专业录取。对已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原籍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2)高考报名不符合条件、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成绩不符合要求、所报专业与专业不符且不同意调入其他专业,或同意调入其他专业但招生名额已满的考生,将被拒绝录取。
6. 其他
1.高等学校专项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
2.高等学校专项招生项目必须公开、选拔方式必须公平、录取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布。
3.对在高等学校专项招生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学籍。
4. 往年被专项项目录取后放弃录取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报考资格。
5.高校特色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6.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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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