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办法及通知汇总

  

按照《甘肃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甘办[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定西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2011]231号)、《定西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甘肃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招聘计划

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3名,其中:漳县55名、岷县211名、市属27名,招聘岗位明细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

3、应聘人员须身体健康,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87年5月至2005年5月之间出生)。专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民生项目人员”岗位年龄不限。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公开招聘岗位目录》中的招聘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后的目录)、《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自主设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教研厅[2010]1号)和《学位授予院校(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1年6月30日)》。其中,申请人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若申请人所学专业不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或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相同,经招收单位同意,申请人所在研究生院需出具声明,确认所学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或者所学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所修课程基本相同、属于同一专业,并附申请人所修课程的成绩单,在资格审核时提交审核。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招生范围为本县,学生籍贯须为本县或户口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2023年4月28日)迁至本县。

7.应聘教育教学单位的毕业生应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学科目应与招聘岗位科目相对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笔试及格成绩单(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单”,幼儿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需提供2份笔试成绩单,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考试需提供3份笔试成绩单)报考。上述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笔试及格成绩单应与所报考岗位的教学时段、科目相对应。严格“持证上岗”,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录用手续,未取得者,取消录用资格。

8.如岗位要求申请人为在职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章)。如申请人在市内或市外就业,应聘待业岗位的,需提供在报名起始日前(2023年5月8日除外)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9.专门面向“服务基层工程人员”和“民生工程人员”招收的岗位,须为已完成服务年限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指导、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基层工作的除外);已完成服务年限并经考核合格已安排到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报考专门面向基层招收的岗位。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正在接受纪律处分或者影响期限尚未届满。

(四)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在指定单位完成服务期的(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尚在试用期的。

(7)录入本市统一招聘诚信档案。

(8)现役军人。

(九)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和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人员。

(十)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人员中实行回避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就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同时报考市、县级岗位(市、县级考试不同时举行)。

1. 申请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应自2023年5月8日起,登录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2023年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查阅《网上报名指南》。

2.网上报名及上传附件

(一)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5月8日9时至2023年5月14日17时登录定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人事考试报名”模块。应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须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0-100KB)。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所用居民身份证须与考试时所用居民身份证相同。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真实、准确、有效的应聘信息和材料,选择符合报名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定西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网上报名指南》,承诺本人提交的所有应聘材料真实、准确。错报、错报、虚报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上传附件。将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学位证(如工作需要)等材料按工作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注意上传位置正确)。2023年应届毕业生无需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如工作需要),只需上传信息齐全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

3.资格网上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8日9时至2023年5月15日17时,市、县招考办网上资格审核人员将在报名后2日内给出审核意见。报名期间,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修改报名信息或应聘其他岗位。如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无法应聘其他岗位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仅可申请更改两类错误信息:一是考生姓名中明显拼写错误,主要为同音字、相近字等;二是考生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无法更改。考生申请更改错误报名信息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变更申请表》,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楼1014室提交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申请。

4.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短信或邮件方式实时通知考生,考生也可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15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5. 报名及付款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5月8日9时至2023年5月16日12时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网上报名费150元。同时报考市、县级职位的应聘人员需分两次缴纳。

6. 在线打印准考证

考生确认报名并缴费成功后,需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考市、县级岗位的考生需分别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具体打印时间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必备证件,无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相关环节的考试,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发。

2. 笔试

1.考试组织:本次考试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考前辅导班。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将在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地点为市政府所在地,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本次笔试不携带包参加,各考点、考场不提供寄存服务,请考生提前寄存好随身物品,并于考试前1小时到达考场。积极配合考场安检、监考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

3、笔试内容: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拟任岗位的专业知识。

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1:3,报名截止后对不符合要求的比例进行调整,并在考试前通过定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5.笔试时需携带的证件:考生考试全程必须佩戴口罩,笔试当天上午7:30、下午1:00必须进入考场,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未携带上述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须积极配合考场安检及监考人员的检查。

考生所需文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免费提供,其他任何自备文具、图书、资料、稿纸等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及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计算器、电子(智能)手表、智能手环、项圈等其他任何电子、通讯、计算、存储设备带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该考生未来三年内不得再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5日在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供考生查阅。

3.资格审查

市、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提供的相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按照岗位要求对入围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材料提供虚假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取消应聘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个人自失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进行一次递补。

(四)面试

1.采取面试方式的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2、面试安排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在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3、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缺少以上任何一项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码请保持畅通,如无法接通,责任自负。

5.结果

1、无面试的岗位,总成绩以笔试成绩为准。如同一岗位拟招聘人数末位候选人总成绩相同,则增加笔试,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最终候选人。

2、凡设有面试的招聘岗位,该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6. 体格检查

考试结束后,市、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科目,由市、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缺少上述证明材料之一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期间怀孕的考生,参照《关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问题的答复》(国公招考函[2009]07号)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照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缺席面试或零分者不予补缺)。本阶段补缺仅进行一次。

考生如有串通考官作弊、请他人代考、调换试卷等行为,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七)调查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市属单位的考察由招录单位和主管部门实施,县乡单位的考察由县级组织实施。通过个别面试、座谈会、档案查阅等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业成绩)、诚信状况和就业情况。同时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应聘人员并形成考察材料。录用前犯罪信息查询为必经环节,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本环节只补录一次。

(八)宣传、审批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县级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招录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者,通过定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审核不合格、与公示内容存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人员中同等数量补录。公示合格、确定录用者,由县级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招录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经批准录用者,应在市、县招录工作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经批准聘用人员到岗后,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聘用,履行相应福利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通过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未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

1.定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整个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公告、通知、通告等信息,并确保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畅通。

2.应聘人员应认真审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慎重选择应聘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公示、审批、录用等环节的督导,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并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被记入信用档案的人员,连续三年不得报名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招聘政策及技术咨询电话:

(1)漳县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2-0932-

(2)岷县

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岷县教育局:0932-

(3)城市:0932-

市农机化技术推广站:0932-

市水利科学研究院:0932-

市妇幼保健院:0932-

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0932-

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0932-

市自然资源局安定分局蚕口镇国土资源中心:0932-

市幼儿园:0932-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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