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 2024 年强基计划招生:为国家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按照《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的意见》(教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将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又称“大连理工大学强基础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子进行重点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提供后备人才。

招生对象及报名要求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成绩优异、有浓厚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立志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技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报考。其中,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符合所申请专业选修科目要求,其他省份仅限理科考生。报考者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是高考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为在相关学科领域天赋异禀、成绩突出的候选人: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总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总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一等奖或二等奖的候选人,其中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认定合格并向社会公布。

专业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工程力学、应用化学、生物工程。在高考改革省份,必修选修科目为“物理+化学”。各省、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请见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要求。

报名方式及评选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大连理工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报考我校“强化基础”计划时,不可同时报考其他大学;申请时最多可填写5个专业选择,并可选择是否接受专业调整。

(2)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三)考生须于6月12日至20日登陆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报名,并签署承诺书。确认不报名或逾期不确认的,视为放弃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强基计划考生名单将从确认报名的考生中确定。考生应诚信确认推荐信。对确认参加学校考核但无故放弃报名的考生,学校将记录相关情况并告知原籍省份考试招生机构。

(四)学校入学考试选拔办法

6月26日后,已确认报名的考生可通过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查询学校招生考试成绩。所有入围考生均需达到所在省份首批本科同科录取最低分数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录取的省份,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相应录取最低分数线。入围具体规则如下:

1.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秀考生

考生高考文化科目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不得低于考生所在省高考满分的75%(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根据考生高考文化科目加权分数、强基计划填写的专业偏好、强基计划省内专业偏好的4倍加权分数,按“专业偏好优先”原则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分数排名最后者同时入围)。考生入围专业一经确定,在学校考核录取期间不得更改。高考文化科目加权分数计算公式如下:

高考文化科目加权分数=高考文化科目分数+数学单科分数*N(其中:数学、应用数学专业N=0.5;应用物理、工程力学专业N=0.2;应用化学、生物工程专业N=0)

高考单科成绩优秀考生,若高考文化科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高考满分的75%,按上述规定未能入围的,其高考单科成绩符合所报专业特招条件要求的,可破格入围。入围专业为该科目对应的专业。各专业高考单科特招条件要求如下: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成绩不低于145分;

已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应用物理、工程力学专业要求物理成绩不低于97分,高考文化科目加权分数为省级及专业计划的4-6倍(含6倍);未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数学成绩不低于145分。

在已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应用化学、生物工程专业要求化学成绩不低于97分,高考文化科目加权成绩为省级及专业计划的4至6倍(含6倍);在未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数学成绩要求不低于145分。

2.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内具有杰出才能和业绩的候选人

经审核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考生,确定入围专业名单,入围专业为考生第一志愿专业。

5. 大学评估

6月28日中午12点前,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7月1日入围的考生请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含面试、体能测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及我校通知为准。同时,如学校考核工作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招生程序将进行调整并通过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1、面试:满分为100分。专家、考生、试题采用随机抽取方式,全程录音。重点考察学生“好奇心、探究欲望、问题意识、质疑精神、意志品质”等因素,主要涵盖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科研兴趣、人文素养、知识结构、批判性思维能力、逻辑能力、创新思维、心理状况等各方面。我们将深入了解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学习热情、创新能力、社会公益性等方面的客观记录,在评分时予以综合考虑。

2.体能测试:重点考察学生体能素质,为标准测试,不达标准者,面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每名考生须完成两项测试,其中立定跳远为男女生必考项目。另外,男生可选择参加铅球或引体向上其中一项测试,女生可选择参加铅球或一分钟仰卧起坐其中一项测试。测试标准见附件1、附件2。

3.考核结果:如考生体能测试必考项目及选考项目均达标,则以面试成绩作为学校考核分数,学校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办法

1.综合分数换算方法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科目成绩/高考文化科目满分*850+学校考试成绩/学校考试满分*150

2.确认预录取名单

(1)第一类考生,按照强基计划省级及专业规划,按考生入围专业和综合成绩从大到小确定预录取资格,以考生所在校考入围专业为预录取专业,不做调整;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高考文化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考虑“数学”、“外语”、“汉语”成绩较高的考生。

(2)第二类考生,若综合成绩达到本省第一类考生录取分数线,则予以预先录取,其第一志愿专业为预先录取专业。

(3)我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审核确定强基础班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4)我校将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标准,考生可在报名平台查询预录取情况。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5)各省重点学科招生计划公布后原则上不再调整。

训练特色

大连理工大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和一流大学研究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引领,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为重点,以本硕博紧密衔接的培养方案总体设计为举措,以培养数学、物理、化学、力学、生物等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为国家培养引领未来、开展科技创新、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高端人才。

1.实施个性化人才培养。对强基计划专业实施“一班一策、一生一计划、一生一导师”举措,全面推行“小班化、个性化、导师制”培养模式。按专业设置小班管理,根据学生量身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为每位学生配备具有博士学位指导资格的老师担任导师。为每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全程跟踪培养发展情况。

2.加强学科基础能力培养。统筹设计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外语、通识教育等课程体系,夯实强基计划专业学生的学科基础知识,提高综合素质。

3.确保科研创新不间断。强基计划学生本科一年级即可进入导师实验室,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在导师指导下参加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科研训练计划,有效衔接科研创新训练计划、本科毕业论文、硕士、博士研究内容。学校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均免费向强基计划学生开放。

4.提升科教协同育人水平。与科研院所开展深度合作、协同育人,提升与科研院所协同育人的科研平台、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学校重大科研项目平台等科研资源与教学资源协同育人成效。

5.拓宽学生国际视野。依托学校“同学之友”培育计划和与中外一流大学合作的“公共外语教学改革”计划,优先安排强基计划优秀学生出国留学交流,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国际化人才。

6.推进本硕博一体化培养。符合强基计划培养条件的学生,按“3+1”本科、“3+1+2”本硕连读、“3+1+4”本博连读方式培养。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后,主要接受强基计划基础学科的培养,部分学生还可按培养计划接受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交叉学科培养。本硕连读专业范围详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的培养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名额以学校当年公布的工作计划为准。

7.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和奖励强基计划优秀学生。设立专项奖学金和学术交流基金,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和学科竞赛。

8.建立分流、退出考核制度,对不适合继续在强基础班学习的学生,分流至普通专业学习,并可选拔普通专业优秀学生进入强基础班学习。

其他说明

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26日前将入围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综合素质档案造假、在大学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强基班、参加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三年内不得参加国家各类教育考试。已入学者,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取消其学籍,毕业后一经发现,将吊销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中学应认真核实所提供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强基计划”以外的专业。

(四)强基计划选拔考试期间,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在本办法实施过程中,我校将做到招生计划公开、选拔办法公平、录取标准公开。

(2)我校将对强基础计划录取的学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录取资格的学生,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三)大连理工大学基础专业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大连理工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咨询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政编码:

招生咨询电话:-

传真:0411-

电子邮件:

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招生期间发现任何违反规定、违反纪律的情况,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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