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业
我校2024年拟招生艺术类专业为“设计学类”,包括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包装设计5个本科专业,招生省(市)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实际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公布信息为准。
二、申请人
(1)符合所在省份普通高校美术、设计类本科招生入学条件。
(2)考生身体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教发[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招生原则
1. 录取原则
各省招生办将按照本省立项原则进行立项,各省艺术类专业立项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招生原则
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当地省级美术、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专业统考相关事宜请以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2.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科目成绩均达到或超过2024年地方本科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线。
3.各批次(科目)采用平行志愿填报模式的省市,按照“分数优先、顺其自然”的原则,按照填报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4.本批次(科目)采用非平行志愿填报模式的省市,以合并总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高考成绩×50%+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
在:
(1)高考专业统考、文化科目最高分数线根据各省实际情况确定,当地省招生办另有规定的,以当地省招生办规定为准。
(2)总成绩相同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四、新生录取审核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中如发现新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判定为不合格,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 收费标准
1.学费: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发改价格调整[2023]21号)。
(2)住宿费:每生·学年不超过1200元(沪教委财[2012]118号)。
六、监督机制
我校艺术专业招生全过程受上海理工大学招生督导组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