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经济开发区面向国内外高校优选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邹城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结合经济开发区实际,决定向国内外高校引进高素质、专业化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和范围

(一)招聘人数:3人(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引入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生;

(2)42所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98所一流学科大学所列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附件2);

(3)2018年至2020年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全日制硕士生情况(附件3)。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学生以及网络高校、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纳入招聘范围。济宁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济宁单位)从业人员、实行总量登记管理的人员不得报考。其他从业人员报考须经有录用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按时获得学位证书;

(六)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7月16日后出生),硕士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7月16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6日后出生);

(七)具备任职资格的其他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前与承包单位解除协议或经承包单位同意的,可报名。对按时提供材料确有困难的,最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就业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其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

与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亲属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III. 引入程序

1. 注册

注册通过电子邮件和在线初审进行。

1. 个人注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6日9:00—2021年7月18日16:00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要求,自愿选择招聘岗位,如实填写《2021年度邹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才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5)和《2021年度邹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才计划”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6),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及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放入“人才计划+姓名+毕业学校名称+应聘职位名称”文件夹中,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专用邮箱:(邮件主题与文件夹名称相同)。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邮件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邮件,不得重复报名,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经开区将根据申请者提供、填写的材料和信息,确认申请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核通过后将以邮件方式回复申请者,请随时关注邮件往来。

2.资格初审

经开区将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含节假日),及时查看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初审,全部报名完成后,将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在邹城市外宣网()和邹城市经开区网公布。

() 供公开展示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3. 打印表格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阅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2021年度邹城市经济开发区人才计划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邹城市经济开发区会同市组织人事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2021年度邹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才计划”报名登记表》(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3)有效二代身份证;(4)全国通用的学历学位证书;(5)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交与承包单位的解除协议或承包单位出具的《应聘同意书》(附件4);(6)在职人员,需提交有聘用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应聘同意书》;(7)外籍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外籍高校毕业生,可采取“承诺+宽容”的方式,即先作出承诺、参加考试,再补考学历学位认证。 作虚假承诺或证明材料不符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三张与报名时背景相同的一寸照片,以及岗位任职资格要求所需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和填写的信息,确认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对应聘人员回避任何职位的情况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无论在哪个阶段、哪个环节,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就业资格。

3. 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通过面谈、面试方式确定考生。如合格人数超过计划岗位数3倍以上,对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可按1:3比例进行面谈筛选,也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可根据岗位实际情况灵活安排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80分。

面试由邹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面试由邹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有关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结果及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四)检查与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和招聘计划,从分数高低按1:1比例组织考察和体检。

审查可根据任职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对报考资格条件和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综合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严格审查应聘人员档案,重点关注“三年龄、两历史、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要审查是否存在回避任职的情形。档案审查要严把关,对存在档案篡改、相关信息无法查明、查处不清、当事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予办理聘任手续。

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组织其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且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同等数量递补。

(五)聘用公示

对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一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补录。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录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并按照邹城经济开发区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引进人才的薪酬福利按现行邹城经济开发区有关规定办理。 本次引进人才约定的最短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相关通知、公告、通告将在邹城市外宣网()、邹城市经济开发区网()上发布,请您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用,责任自负。

(二)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邹城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7 月 7 日

附件1:邹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1年“人才计划”岗位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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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双一流”大学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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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18-2020年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名单.doc

.doc(63.36 KB)

附件4:注册同意书.doc

.doc(33.00 KB)

附件5:2021年度邹城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才计划”登记表.doc

.doc(39.00 KB)

附件6:2021年度邹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才计划”申请人信息表.xls

.xls(25.50 KB)

附录7:注册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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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邹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人才计划”诚信承诺书.doc

.doc(27.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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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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