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1.学校名称: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学校代码:13535

2、学校地址:山西省太谷县学院路8号 邮政编码:

3.学校类型:独立学院

4.学校性质:私立

5. 受教育程度:本科

6.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政策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招生录取的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高考录取原则

(1)文理工科录取原则:对通过录取的考生,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择优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进行审核录取。专业录取顺序根据考生专业偏好确定。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顺序为:文科 ① 语文; ② 数学; ③ 文科综合。理工科 ① 数学; ② 语文; ③ 理科综合。去年已录取但未报到的考生,在分数相同考生中排名最后。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招生时,文化课成绩按有关省区艺术类专业分数线计算,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满员。

(3)江苏省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即对已录取的考生,按照备案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备案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分数较高的考生;等级相同时,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科单科成绩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科单科成绩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我院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历史选修科目为C、物理为C,其他选修科目也为C,必修科目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

(4)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1:1招生计划内、按专业偏好录取”的录取规则录取;

(5)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关于高考加分、减分的政策规定。

(6)报考我院的少数民族考生,须能熟练运用汉语学习和参加文化课程的考试。

(7)外语要求:英语专业只要求英语,其他专业无语言限制,但我校只开设英语作为外语的公共课。

(8)性别比例要求:各专业对男女学生比例不作限制。

(9)录取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确定的录取比例执行。

(10)单科成绩要求:无单科成绩要求。

3.专升本及对应院校录取原则:专升本及对应院校录取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录取办法执行。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政审、体检合格,且总录取分数线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院将根据总录取分数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招生计划:

1.具体请参见山西农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生源计划。

2.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我院招生计划以社会需求、学院教育资源存量、学科培养优势和本科教育改革发展为依据,严格遵循科学发展规律,在不断深化教育改革的基础上,实现质量、效益、规模、结构的协调发展。招生计划根据我院各院系、各专业的师资力量、学科状况以及各专业的报到率、就业率等进行分配。

3.预留计划数量及使用原则: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计划数量不得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分数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同分考生问题。预留计划使用坚持集体商议、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对应录取批次报到前发放,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九、收费标准:我院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园艺、兽医学、生物技术、土地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市场营销、行政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农林经济管理、物流管理、资产评估、互联网金融、审计等专业学费为1498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数字媒体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机器人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英语、英语(商务英语)等专业学费为15980元/学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等专业学费为16980元/学年。

10.毕业要求:凡符合山西农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毕业要求的学生,准予毕业,由山西农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山西农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11.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南》及我校相关专业录取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高考作弊者,取消入学资格。

12、奖学金: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设立学院奖学金,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

13.报到规定:被录取的学生如未按时报到,且请假时间超过两周,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14.录取结果公布: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和各省统一规定公布录取结果,并在山西农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校园网公布。

15. 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常务副院长季宇教授签发。

十六、招生咨询方式:

电话: -

传真:0354-

学校网站: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谷县学院路8号

邮政编码:

17.其他:

1、本规定通过我院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如对各媒体摘编发布的规定内容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招生规定为准。

2、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山西农业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3.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发布后,如部分省份高考录取政策有调整,学院将根据当地有关政策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4、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志愿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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