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体育大学录取分数线(2024各省份录取分数线及位次排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办[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厅[2023]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决定2024年继续面向全国选拔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推动学校体育活动纵深开展。

一、招生计划

各运动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各项目报名方案及排名规则详见附件1。

二、申请条件

报考复旦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报名条件。

(二)报考人员须持有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且所报考的运动项目及分项须与运动员等级证书相一致(以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为准)。

(三)高中阶段须在该项目(与所报项目及分项相同)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全国性、国际性比赛前八名;须为男排、女排、女足球主力队员;须为田径、游泳主力队员获奖;须为个人项目获奖;须为武术套路个人或双人项目获奖。

(四)男、女排项目考生须为未参加过限制性比赛的选手,如为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专业运动员,须持有大师级运动员证书;足球项目考生须为非中国足协注册的专业运动员或参加过职业联赛的选手;游泳项目考生须为非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专业运动员或参加过限制性比赛的选手。相关附加限制条件详见附件1。

三、网上报名及初审

(一)凡符合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并接受本简章选拔方式和程序的考生,须于2月25日前在中国体育文教网或体育教育联盟手机APP上报名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征集项目并参加相应项目的专业测试(请注意,报名项目和测试项目须与运动员等级证一致)。

(二)考生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善报名信息,并在相应栏目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与所报名项目对应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如正在办理等级证书,请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2、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中的证书信息截图;

3、参加符合报名条件的体育项目获奖证明;

4.赛事程序册、成绩册封面及个人页;

5.获得过最高奖项的证明。

按顺序上传材料,请勿附加与申请主题无关的其他材料,否则可能影响注册资格审核。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三)考生所填写、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如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信息或隐瞒可能影响考生总体考核的重要事实,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参加后续选拔考试的资格;已通过选拔的,取消相应优惠政策;已录取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根据报名材料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评审,初审结果将于2月底前公布。

(五)通过初审的考生须于3月1日至3月10日期间在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或体育教育联盟手机APP上缴纳考试费用,具体事宜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为准。

四、审查

相关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的体育专业考试(以下简称专业考,具体安排和要求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告为准,请关注中国体育文教网或体育教育联盟手机APP相关通知),须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

五、录取程序

1.确定专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1.高考前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各项目专业测试通过要求和排名规则(详见附件1)确定合格名单,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2、某项目专业测试合格人选不足时,剩余计划优先分配至同一项目内的其他项目;某项目专业测试合格人选不足时,剩余计划按“男排→女排→田径→游泳→武术套路→女足球→男排→……”顺序在有足够合格人选的项目间轮换分配;使用追加计划时,除田径项目按附件规定继续排序外,其他项目不分项目,按照总成绩和相同分数的排名规则统一排序。

3、已经通过体育招收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纳入报考资格名单。

4.对体育能力突出的考生,按附件2规定确定其学科特招资格,并在合格名单上予以公告。

2. 确定入围名单

高考成绩公布后、报名前,根据合格名单上考生的高考成绩确定入围名单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公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文化类专业特招条件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附件2规定的分数线;各省招生办对“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规定的,以各省招生办的规定为准。

入围考生在填写高考报名表时,须按照各省要求填写相应批次的复旦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

3. 入场

我校根据省招生办备案数据进行录取,高考成绩不低于我校所在省相应专业录取分数线20分的考生(须达到高考科目或选修科目的要求)可申请就读相应普通专业;其余考生仅限就读运动训练专业。

六、管理措施

(一)我校对入学后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体质健康复查和运动水平复测,对复查或复测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二)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履行个人义务。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招生简章过程中,将保证招生简章公开、选拔方式公正、录取结果公开。

(2)复旦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接受复旦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标签:考生   录取   招生   运动   报考

文章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www.luzai.cnhttp://www.luzai.cn/html/298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