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理工大学体育部录取分数线(所有专业分数线一览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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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审要求及原则

2.1 重测成绩

2.2 复验方法

2024年高校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每位考生复试时间20分钟(不含专业技能考核)。

2.3 复审内容及流程

重考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

(1)口语能力测评。

(2)专业知识考核:专业知识随机提问+设计作品集(纸质版)展示及答疑,复试小组根据答题情况综合评分。

(3)专业技能考核:计算机辅助设计,共计3小时。注:各方向请自备计算机及专业软件。

2.4 第一志愿考生重考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3月30日8:00-12:00

报到地点:邵氏科技大厦二楼209会议室

线下采访:3月31日(8:00-14:00)

实践操作:3月31日(15:00-18:00)

2.5 复审流程

复试前

(1)请考生提前自备笔记本电脑及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

(二)考生应按复试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及实名认证,仔细阅读《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签署《西安理工大学2024级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往届学生提供)。

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2024年9月1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学位的本科生提供)。

?中专毕业证书、本科核心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历及高职院校学生需提供)。

?结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提供)。

?2024年9月1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在校本科生,需提供历年本科学习成绩证明。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验证的考生,请查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学籍网上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

?兼职候选人必须提供雇主出具的同意接受在职针对性培训的正式信函。

?符合国家2024年硕士研究生申请加分或优惠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重新测试

(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配合学院审核其资格。

(2)在学院纪律委员会的监督下,以随机方式确定复试顺序、复试小组成员和客观题(3选1)。

(3)复试工作人员向等候区的考生宣读《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考试规则》。

(4)复试工作人员会提醒考生按照复试顺序进入面试考场。

复试后

(1)考试结束或重考时间结束时,考生应根据工作人员的指挥停止回答问题并离开面试现场。

(2)如学院认为有必要,可以对考生进行后续重新考试。

2.6 评分与量化原则

(1)复试综合成绩采用平均分计算。

(2)复试由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复试满分为250分,其中英语简介50分,专业知识题50分,设计作品展示50分,计算机辅助设计(上机操作)100分。

(3)录取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折合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综合成绩(折合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30%)。学院将对复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面试总成绩低于90分、计算机辅助设计(上机操作)单项成绩低于60分、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插班生复试及录取

3.1 重大调整

设计与设计学(理学硕士)全日制课程根据第一志愿的录取结果接受转学。

录取条件为:本科对应方向专业与第一志愿学科方向一致或相近,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A线,英语四级及格者优先考虑。设计学(专业硕士)非全日制按方向录取转学,录取条件为:本科对应方向专业与第一志愿学科方向一致或相近,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A线。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硕士)非全日制录取转学,录取条件为:本科工业设计或产品设计专业与第一志愿学科一致,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A线。

3.2 调整与再测试

(一)所有插班生须按规定参加我校网上统一复试;

(2)重考形式:线上

(3)复试内容和标准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3.3 调整入学

(一)学院对各专业复试通过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体检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3)对自身学历(学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网上验证,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4)我校将通过“调整系统”向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书”,凡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考生,其录取通知书无效。

四、复试中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职责及纪律要求

(1)复试小组应正确理解和掌握复试评分标准,独立客观评分,评分过程中不得相互讨论、暗示,不得受外界因素干扰。复试小组成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应主动全程回避,并退出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在考核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复试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保证所有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参加复试。

(三)复试期间,复试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不得无故离开复试场地,不得与无关人员交谈或者从事与复试无关的活动。

(4)复试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复试相关内容。复试材料使用后由复试管理人员统一收回。所有考生复试成绩由主考官签字留存。

(5)计分表必须按规定填写,字迹必须工整,任何涂改均视为无效。

(6)考试结束后,复试组成员必须立即将评分表交给工作人员。

(7)复试期间,复试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接待考生或考生相关人员的来访,必须自觉遵守招生考试诚信要求和工作纪律。

五、其他事项

(1)院系督导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督导,考生如对学院硕士生录取程序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应受理并给予答复,如考生对答复有异议,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2)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设备故障,应以公开方式告知学院。(3)凡有作弊行为、违反有关考试规定和纪律、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或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其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等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或入学资格。

(4)我校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公开或发送的任何相关信息、文件和信息均视为已送达。因考生个人过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学院应提前制定工作流程、人员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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