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及招生对象介绍

  

2024年高中招生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中教育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兵团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师市区普通高中2024年招生管理,严格招生工作纪律,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公示如下。

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对象:参加本师市2024年初中学历考试的考生;三师区初中班应届毕业生中未被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新疆高中班)或有关省市中职班(以下简称新疆中职班)录取的。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对象:2024年参加初中毕业证考试考生。

石市高中招生情况

01. 录取方法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成绩科目+综合素质测评”方式,其中成绩科目为录取主要依据,通过综合素质测评为录取必要条件。

普通高中招生线按照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统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成绩低于录取线的学生不得进入普通高中学习,对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不予注册。

02. 评分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品德与法史(合卷)、物理化学(合卷)、体育、健康为计分考试科目,为高中录取主要依据。体育为50分,其他科目各为150分,总分为800分。体育、健康成绩按分项分数累计,计入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体育及格分数为30分,为录取必备条件,但不计入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总成绩。

03. 评分展示科目

生物、地理为八年级期末考试科目,考试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

04. 考试科目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及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为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报告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地市教育局组织,综合实践活动考试由学校依据国家课程标准,配合学科教学进度组织。

05. 志愿者设置

第一批:示范高中1所,采取“自愿优先、兼顾成绩”原则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及中考成绩,按从大到小的顺序录取。

第二批:3所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录取以“分数优先、随愿而上”为原则,按照考生志愿自然顺序,按照考生排名依次检索、递交档案,排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递交档案;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检索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三批:中职学校。考生可在阳光招生平台上填写职业技术学校及相关专业报名表,由职业技术学校择优录取。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石狮阳光招生平台完成报名,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意愿报名。从阳光招生平台下载打印《志愿确认表》,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确认,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上一批次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录取。首轮录取结束后,石狮市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公布未完成录取计划和补充录取计划的学校。符合条件的未录取且已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征集志愿,参与补充录取。

凡符合条件的考生,但未按要求填写相应批次的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

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考试录取

01. 考试及评分

报考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的学生须参加2024年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测试由地级市教育局组织、评分,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招生。

入读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的学生,须参加2024年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体育健康考试,并达到规定的30分及格标准。

02. 入场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考入新疆高中班。

(一)新疆高中招生实行区域统一招生,招生计划向南疆四地州倾斜,向少数民族考生倾斜,向长期在南疆四地州基层工作生活的各族干部和群众倾斜。

(2)新疆初中毕业生按籍贯录取。

(3)自治区教育厅组织本地区学生入学,兵团教育局组织兵团学生入学。确定录取名单后,举办招生开放日活动,在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学校代表的监督下,采用计算机随机分校。

(4)被新疆高中班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报考新疆地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资格。

(五)新疆高中班学制三年,入学后与当地学生混班或转入其他班级,高中毕业后参加所在省市高考,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招生。

考入新疆职业中专班。

(一)新疆职业中专招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已下达的招生计划,自治区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并联志愿填报原则统一组织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征集。

(2)被新疆中职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该地区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招生。

03. 体格检查

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确定的体检名单,严格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等四项体检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4]14号)要求,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密切配合,规范体检流程,严防错检、漏检、代检,确保体检质量。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合格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时报送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的考生名单及理由。

接受社会监督

01. 实施开放招生

石市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高中阶段招生安排,及时向社会公布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录取时间、程序、方式及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会同石市纪检部门加强招生各环节监督,及时处理群众诉求投诉并限期答复。建立内控机制,与高中阶段招生相关人员签订诚信协议,督促其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02. 严格的招生纪律

严格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地区招生;严禁校际混批招生、违规办理入学后转学;严禁公办学校联合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生;严禁以选拔学生为目的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举办各类考试,或者将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除学费、虚假宣传等手段争夺生源;严禁已考入中职学校的学生入学; 严禁借调招生、分离学生学籍、挂空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贷款费、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录取率。

对于违反纪律、违法违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罚。对民办学校,还可能根据相关规定,受到减少下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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